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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請廈門日報駐金門特派 陸委會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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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八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表示,金門民眾李振用日前向金門縣政府提出申請案,表明中國廈門日報有意延攬他出任駐金門特派記者兼聯絡員,並擬在金門設立廈門日報辦事處,但陸委會調查後發現,廈門日報為中國廈門市委的機關報(黨報),因此依據兩岸條例規定「不同意」申請。

陸委會文教處長陳會英表示,依照兩岸條例規定,中華民國人民非經許可不得受聘於中國大陸黨政軍機構,違者將遭到處罰,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她說,既然廈門日報屬於黨報,依法陸委會不同意李振用的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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