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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黨團:交通部應訂ETC第二階段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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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九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適卓今天表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作法需要重新檢討,台聯已要求交通部次長游芳來對遠通電收訂定第二階段門檻,並公布當初甄審過程與內容,一旦發現公務人員涉瀆職,請交通部立即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依法嚴懲。

黃適卓表示,遠通電收今天若無法達到十萬台車上機(OBU)裝機量,交通部依約可縮減車道;為防止廠商利用假資料衝高業績,游芳來承諾最慢兩周內抽出一萬名車主電訪,以確定非業者自行「虛擬」數量。

黃適卓說,第一階段裝機門檻一旦通過,是否表示業者就能鬆懈?台聯要求交通部針對遠通電收訂出第二階段門檻,規定裝機數仍須按固定比率成長,否則仍應縮減車道。

他指出,整個ETC案關鍵是甄審委員的審查過程及內容尚未公開,「不透明、不公開的情況最易讓人質疑黑箱作業」,其中,「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十七條,正是有違母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提供交通部拒絕公布甄審過程內容藉口的錯誤法條。

他解釋,促參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甄審委員會委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專家、學者,甄審過程應公開為之」,但甄審辦法第十七條卻規定「…各出席委員之綜合評審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不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子法明顯牴觸母法。

黃適卓表示,交通部長郭瑤琪當然不會承認甄審辦法牴觸促參法,但郭瑤琪已改變過去甄審過程內容不公開的說法,同意近期將ETC甄審相關資料提供給立委,「從這些資料我們可以看出誰從中影響甄審結果」,ETC案全貌將愈來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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