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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春嗆扁 台法部︰最重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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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據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法務部昨日決定對一再違反檢察中立的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開鍘,將先強制他提出書類送審,若不及格將停止其檢察官身分,將他調任行政執行官或檢察事務官等職位;另項懲處是,處分他上週六在台總統府前「全民嗆扁」活動站台行為,依違失情節重大移付公懲會懲戒,最重可撤職。檢察高層指出,李子春一再明知故犯、破壞檢察官形象,無論是被強制轉任檢察官以外的相關職務,或遭休職甚至撤職,都將是台檢察官史上第一人。

台法務部表示,李子春已任職檢察官二十多年,多年來因書類未送審過,且考績不佳,目前仍是「試署」檢察官,仍未取得「實授」檢察官資格,沒有終身職保障。

台法務部認定,李子春涉入政治活動太深,破壞檢察官中立形象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檢察官守則等規定,決定重懲。

據了解,台法務部檢審會委員均表示不能一再姑息,擬將他移送公懲會懲處,可能建議休職,甚至兩大過撤職處分。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針對台法務部決定對李子春的強制及移送公懲會的嚴厲處分,李子春表示:「他們高興就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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