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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續會聯席會修改產業組促產修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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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四日電)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跨組聯席會議今天針對之前產業組分組會議的促產條例修法方向原則有相當熱烈討論,並做成未來租稅獎勵以功能別為主等修正結論。

由於原本在產業組分組會議做成的原則為租稅獎勵應以功能別為主,產業別為輔。不過,產業別獎勵一直為人詬病,所以,今天在以財政議題為主的聯席會議中,許多與會代表批評對特別的產業獎勵是租稅不公,例如對傳統產業就相當不公平,更不用說有些所謂科技產業公司根本沒有值得獎勵的地方。

最後,聯席會議將促產條例的修法方向改成九十八年底促產落日前,應就過去實施成效評估是否需修法延長,若需修法延長,則應參考六項原則,包含獎勵範圍要兼顧服務業,參考各國租稅獎勵措施合理性,應先進行財政支出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未來租稅獎勵以功能別為主;立法應具彈性,但執行應有紀律,獎勵工具應多元化,包括租稅獎勵、直接補貼或其他獎勵方式,投資抵減產生的租稅利益,不應超過投資計畫本身實際支出的總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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