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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申請 醫師評估擬改長照到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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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日電)外籍看護工申請將有重大變革,歷經多年由醫師評估巴氏量表的規定,在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衛生署、內政部檢討後,規劃明年下半年,評估生活自理能力的量表擬由長期照護中心負責,醫師進行醫療評估後,由長期照護中心人員到府進行綜合式評估,了解被照護者生活自理能力。

今年元月上路的新外籍看護工申請流程因成效不彰,外籍看護工申請件數與以往舊制差異不多,勞委會與衛生署、內政部等開會檢討後,預計明年下半年以後,申請流程將再改變。

截至今年七月,在台灣的外籍看護工有十四萬八千餘人,比去年同月增加百分之十七。

根據勞委會資料,今年元月上路的外籍看護工申請流程,一開始確實使外籍看護工申請件數降低,不過其中原因可能是多數雇主趕在新制上路前,以舊制流程申請外勞,到今年五、六、七月,單月申請外籍看護工件數達六至七千件,申請件數與新制上路前差不多,新制的申請流程與原先預期的成效有落差。

勞委會指出,長期以來,醫院都反映,巴氏量表不應該由醫師來開,在短短的門診時間內,醫師要判斷患者有無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的難度,而目前對於提供身心障礙者、老人的居家服務補助,就是由長照中心委由專業人員到府訪查,因此在外籍看護工申請流程上,對於患者生活自理能力未來也規劃改採由長照中心評估。

換句話說,明年下半年以後,申請外籍看護工,患者在經過醫師醫療評估後,長照中心收到醫療評估後,將到府訪視,對患者進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這份綜合評估表格可能會融合巴氏量表,不過執行的細節,還需要各部會再行討論。

勞委會副主委蘇麗瓊表示,由長照中心進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目的在建構台灣長期照護體系,未來長照中心的整合,還需要相關部會討論,計畫與流程都尚未確定,將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新制度上路前也會有準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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