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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地抵遺產稅 關廟難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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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俊鋒/關廟報導〕發不出薪資的關廟公所,近來原本可獲得大筆的遺產稅,卻因繼承人以路地抵繳,短收金額超過3000萬元,進帳大幅縮水,財政難以紓困,員工無奈,鄉長張憲堂昨天批評中央法令鬆弛,讓基層「歹過日」。

關廟公所財政課表示,這2個月來,鄉內陸續身故的幾位有錢人,遺產稅估算3000多萬元,根據法令,地方可分得8成,對鄉庫是一大挹注,但迄今卻分文未獲。

張憲堂表示,這些繼承人對遺產稅提出異議,利用行政訴願期間,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並採抵繳方式,巧妙省下應付的鉅款,此舉則讓鄉庫短收。

張憲堂昨天公開質疑國稅局未嚴格把關,放任繼承人以尚未徵收的路地抵繳,才導致公所財政無法紓困,制度是否合理,值得探討。

對此,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強調,抵繳的路地,都是被繼承人在世時所購得,一切依法辦理,造成關廟鄉庫進帳縮水,也深感無奈。

公所財政課長李必安指出,繼承人抵繳的路地,難以轉賣或利用,對公所收入沒有實質幫助,本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卻像在作夢般,就算公所能獲得80%又如何,根本拿不到多少錢,遺產稅的分配比例僅供參考。

這種節稅方式其實有特定集團專門處理,收購路地行情僅需公告現值的1成,多以40%左右賣給需要的當事人,利潤頗佳。

雖然繼承人多花3成的「買路錢」,卻能抵扣公告現值的全額,還是划算,地方認為到頭來還是公所吃虧,讓政府稅制彈性繳納的美意大打折扣。

尤其到地政辦理登記,還得再付過戶費,沒進帳,卻要交錢,公所有苦難言。

張憲堂說,根據統計,公所每年員工薪水,以及相關開銷就需上億,關廟農業區多,田賦稅停徵,且精省後,統籌分配款縮水剩4000餘萬元,地方豈能不窮。

降低抵稅誘因 自然減少爭議

記者吳俊鋒/特稿

民眾有納稅的義務,當然也有節稅的權利;實物抵繳有其合法性,只是路地購得成本低,又能以公告現值全額扣除,對公所而言,卻無經濟價值,難以紓困財政,自然引發爭議,制度面確有檢討必要,如何求取公平正義,創造官民雙贏,值得深思。

在遺產稅部分,地方公所可以分配8成,比例較高,當然全力爭取,尤其目前政府財政困窘,各項補助縮水,公所開源不易,自是寄望這項「機會財」,當然錙銖必較。

對納稅人而言,則是繳越少越好,只要不非法逃漏稅,在合法的範圍內,當然會運用各種節稅措施,人之常情。只是以實物抵繳,尤其是拿路地來抵扣,常讓公所的遺產稅收入看得到卻拿不到,破壞地方的財政規劃。

其實根據估算,國稅局承辦的遺產稅中,以路地抵繳的佔了7、8成,因為這種方式對繼承人而言最經濟實惠,卻也讓拿不到錢的地方公所最惱火。

國稅局在實物抵繳條件中做了把關,例如無大筆現金或存款,路地必須是被繼承人當初所購買,以及追溯2年的贈與情況等,但路地抵繳「以小搏大」的不合理情況卻也是事實,說繼承人鑽法律漏洞太沈重,只能說是相關規範不夠嚴謹,讓人「有機可趁」,巧妙運用來節稅。

既然路地買賣行情與一般土地不同,彈性空間很大,在遺產稅的抵繳上,也有必要加以脫勾,區隔考量,稅負單位應依據被繼承人當初實際的收購狀況進行評估,了解價差後,再決定抵繳額度。

或者也可以檢討,尚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能抵繳全額的公告現值,訂出一定的抵扣百分比,沒有「買少抵多」的誘因,自然可改善抵繳衍生的爭議,確實達到稅負公平稽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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