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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表決通過 總統罷免案付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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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九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親民黨籍立委呂學樟的罷免陳總統提案,民進黨團反對交付審查,仍不敵中國國民黨、親民黨、無黨團結聯盟籍立委人數優勢,以一百零六票贊成、八十二票反對,表決通過十月十一日、十二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十月十三日交院會記名表決是否通過總統罷免案。

立法院院會上午排定處理呂學樟(新竹市)提出的 總統罷免案,朝野都發出甲級動員通知,嚴陣以待。在 院會將提案內容宣讀完畢後,親民黨團隨即提出修正動 議,具體建議十月十一日、十二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十月十三日交立法院院會表決。

不過,民進黨團隨後表示反對將總統罷免案付委審 查,立法院長王金平裁示記名表決,表決後以一百零六 票贊成、八十二票反對,多數贊成通過將罷免案交付全 院委員會審查,並依親民黨團建議日期審查、投票。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總統罷免案經立法院 院會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十五天內須完成審查。全 院審查會審查前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在審查前七日內 得提出答辯書,未提出答辯書仍得逕為審查。

罷免案經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即提報院會以記名投 票表決,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即宣告罷免案成立 ,再經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即為 通過。

立法院在今年六月進行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總統罷 免案審查、投票,被提議罷免人陳總統並未提出答辯書 ,選擇「向人民報告」;在六月二十七日罷免案投票時 ,有一百一十九席立委投票同意罷免陳總統,但沒有跨 過三分之二門檻,未通過總統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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