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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航空公司取消航班最高罰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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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九日電)針對國內航空公司將台金航線班機改飛「宗教包機」,影響旅客行的權益,在立法委員吳成典質詢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表示,取消航班若是歸責在航空業者的次數達裁罰門檻,將開罰最高新台幣三百萬元罰鍰,促其視市場需求審慎規劃班表。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成典(金門縣)表示,政府小三通政策限制了往來兩岸的適用對象,「宗教包機」提供台灣本島居民前往大陸活動的捷徑,因此,造成各航空公司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捨棄了正常班機而改飛穩賺不賠的包機業務,以致往返台金兩地的旅客,經常被片面通知取消定期班機,行的權益受到嚴重影響。

他指出,依據目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各航空公司「因故取消已核准之定期班機,應事先向有關航空站報備」,因只須報備就可取消已核准的定期班機,對航空公司毫無約束力,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訂定約束機制,以保障旅客行的權益。

在吳成典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下,民航局函復說,為有效管理國內航線班機任意取消情形,九十二年八月訂定「民用航空運輸業違反民用航空法量罰標準表」,由各航空站每月檢查各航空公司的班機取消情形,若可歸責於業者的取消班次數達裁罰門檻時,將處以六十萬至三百萬元的罰鍰,以導正航空公司任意取消班機行為,促其視市場需求審慎規劃班表。

根據民航局的統計,台金航線今年度一月至八月,應飛班機計一萬五千九百八十七架次,取消班機中可歸責航空公司者計有兩百八十五架次,約佔百分之一點七八。

此外,民航局表示,考量兼顧航空公司營運彈性及旅客權益保障等因素,已請各航空公司檢討改善,如有取消班機的情況,亦應妥為處理已訂位旅客退票或轉乘事宜,相關班機調整的資訊亦應事先公告周知,以維民眾行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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