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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網路消費購物 消保會提五大自保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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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四日電)黃曆新年購物機會多,網路消費也有陷阱存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提出五自保原則,提醒民眾查證業者身分、詳讀定型化契約條款等再購物,以免被詐財,壞了過年愉快氣氛。

消保會表示,隨著網際網路普及,新春期間,消費者除出外拜年旅遊,勢必花比平常更多時間在家上網瀏覽商品及購物,但是網路上也充斥著購物陷阱,甚至發生個人資料外洩或被迫接受企業經營者所自訂違反誠信原則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爭議,為此,消保會歸納出數項網路購物自保原則,提供消費者參考。

首先是下單購物前應查證業者身分,充分瞭解所售商品或服務的規格及品質等各項資訊;並要詳讀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業者的隱私權保護措施。

其次、選擇定型化契約條款中的安全付款方式,例如:貨到付款。三、保存各項交易資料。四、注意業者是否有快速、有效、公平的消費爭議處理機制。

五、共計6類疑似網路詐財消費情形應特別注意:1.交易條件太好;2.交易完成前要求你提供個人或財務資訊;3.高額誘人的抽獎或贈品活動;4.須先寄送金錢以換取特別贈品的交易;5.高報酬率的投資機會;6.誇大功效的醫療或保健產品。

消保會呼籲消費者,若仍發生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轉接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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