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寮案 日本律師團指日最高法院判決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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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三日專電)負責在「光華寮」案件為台灣辯護的日本律師團今天在東京召開記者會,嚴厲指責日本最高法院日前否定中華民國原告資格的判決不當,並指出日本司法完全欠缺國際法的知識及對歷史事實的認識和理解,律師團對這項判決表示極為遺憾,並將繼續進行訴訟。

日本律師團四名律師小田滋、(火田)口紘、庭山正一郎和金子憲康下午在日本「法曹會館」召開記者會,針對日本最高法院三月二十七日的判決,表達他們共同的看法。

最高法院針對台灣和中國纏訟已長達四十年的京都光華寮案件撤銷台灣擁有所有權的二審勝訴判決,把案件發回京都地方法院一審更審,否定中華民國的原告資格。

律師團針對最高法院的判決宣讀一份公開聲明指出,「中國」是指一個「文明圈」,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曾主張統治這個「文明圈」,並無所謂「中國」這個國家存在的根據。

聲明並指出,根據傳統的國際法,國家成立要件是領土、人民和政府,最高法院在判決文中提到的「中國國家」,令人無法理解所指為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曾統治過台灣,台灣人民的利益並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是眾所週知的事實,判決文完全漠視這個問題。

律師團指責最高法院,無視歷史的事實關係,或是基於政治考量而違反國際法的國家概念,犯下了創造「中國國家」虛像的錯誤與違反常識的結論,這次的判決是在「中國國家」這個錯誤觀念的前提下,否定台灣人民行使權利,且對不動產所有權的歸屬問題未作任何具體的判斷,無益於案件的真正解決。

擔任日本學士院會員及東北大學名譽教授的小田滋在記者會上指出,律師團一月下旬匆匆接到日本最高法院要求答覆文的通知,並規定三月九日截止,由於時間過於倉促,律師團曾要求延期,但未被接受,結果在不到三週就進行判決。曾擱置長達二十年的案件,這次如此匆促判決,讓他無法不聯想到是與政治考量有關。

(火田)口紘也表示,最高法院將案件擱置長達二十年後作出這項判決,有責任和必要針對討論和達成結論的經過加以說明,否則無法令人相信日本的司法。

他指出,律師團正積極檢討各種可行的法律手段,將繼續進行這項訴訟。

光華寮原本是民間建築物,一九四五年京都大學租借作為中華民國留學生宿舍;一九五二年,由中華民國駐日機構買下;一九六七年,台灣方面向京都地方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支持中國的八名住宿學生交出宿舍。在一審和二審時,法院都判決台灣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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