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惠林:物價真的管制不得

吳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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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最近,由於一些民生必需品的價格上漲,引發各界嚴重關切,呼籲政府出面管價的聲音到處聽聞,公平會也果然對某些業者開罰。不過,在一個自由民主社會裡,政府的管價行為或許弄巧成拙,反而對消費者造成「愛之適足以害之」後果。不必說什麼大道理,就由兩則東西方的歷史例子來說話。

例一、中國明朝凌濛初著作的《二刻拍案驚奇》,在卷一第3頁中如此記載:「且說嘉靖43年(西元1564年),吳中大水。……米價踴貴……官府嚴示平價,越發米不入境了。元來大凡年荒米貴,官府只合靜聽民情,不去生事。少不得有一夥有本錢趨利的商人,貪那貴價,從外方賤處販將米來;有一夥有家當囤米的財主,貪那貴價,從家裡廒中發出米去。米既漸漸輻輳,價自漸漸平減。這個道理,也是極容易明白的。最是那不識時務執拗的腐儒作了官府,專一遇荒就行禁糶、閉糶、平價等事。他認道是不使外方糶了本地米去,不知一行禁止,就有棍徒詐害。遇見本地交易,便自聲揚犯禁,拿到公庭,立受枷責。那有身家的怕惹事端,家中有米,只索閉倉高坐;又且官有定價,不許貴賣…….。那些販米的客人,見官價不高,也無想頭。就是小民私下願增價暗糴,懼怕敗露受責受罰。有本錢的人,不肯擔這樣干繫,幹這樣沒要緊的事。所以越弄得市上無米,米價轉高。愚民不知,上官不諳,只埋怨道:『如此禁閉,米只不多;如此抑價,米只不賤。』沒得解說,只囫圇說一句『救荒無奇策』罷了。誰知多是要行荒政,反致越荒的。」

例二、張清溪等4位教授合著的《經濟學》中有這麼個例子:美國獨立前一年(1775)的冬天,華盛頓(George Washingtion, 1732~1799)率領革命軍主力,駐紮在賓州福奇谷(Valley Forge),遭受了種種的挫折:氣候惡劣,軍事失利。而決策當局的一項善意的措施,更差一點斷送了革命事業的前程。當時為了降低軍事支出,以減輕人民的沈重稅負,決定對軍用品施行限價。價格受到限制的結果,農民不願出售穀物給華盛頓的軍隊;有些農民甚至偷偷地把糧食售予敵方的英軍,以換取黃金。那一年冬天的飢寒交迫,差一點就瓦解了華盛頓的軍隊。這次慘痛的教訓,促使美國國會在1778年7月14日通過決議,要求各州撤銷對任何物品所作的價格管制。

第二個例子是白話文,應該不必再說明;第一個例子雖是半文言文,但也很容易理解文意,就是說有強制性管制力的官員,對物價進行管制的話,最後人民就沒東西可消費,即使有,也只在「價格奇高」的黑市中,那是有錢人才買得起,一般人民可就餓肚子了。其實,這由簡單的基本經濟學中「供需原理」就可理解,但要真正了解其內涵,看來真是不容易呀!

在自由社會裡,有自由選擇的眾多消費者,不要忘了「消費者主權」,而「嫌貴就不要買」好似玩笑話,其實真是物價漲不上去的「鐵則」呢!我們不要政府出來管價,而要政府不可營造「特權」,讓所有的市場自由度提高、競爭性增強,政府則需防止暴力、脅迫的情事發生。

對於作為寶貴「信號」的「物價」,千萬管制不得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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