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團體強烈反對23條諮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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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安琦、葉穎詩澳門報導)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於昨日假政府總部就《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諮詢文本,建議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行為,正式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何厚鏵在會上宣佈諮詢期至下月底。而一批反對23條立法的澳門民主啟動成員,到政府總部遞交抗議信,強烈反對立法。

諮詢草案包括禁止7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叛國行為、分裂國家行為、顛覆中央人民政府行為、煽動叛亂行為、竊取國家機密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禁止澳門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及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違者可被判15至25年徒刑。

至於刑罰方面,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共政權的最高監禁期為25年,觸犯煽動叛亂最高可被判8年,竊取國家機密罪最高可判監15年。

日前,澳門政府宣佈將啟動23條立法工作後,即引起當地從事人權活動人士的關注。民主啟動成員就推行立法一事,到政府總部遞交抗議信。信中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必須要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及兩條《約翰內斯堡》公約,不能以言入罪及政治審查,同時必須盡早落實雙普選政府制度,以便(市民)能發揮有效監察政府的政治作用」。

憂言論及示威自由受阻

民主啟動成員利建潤說:「我們絕對不能容忍23條出現政治審查和以言入罪,更不能接受作為打壓異己、鎮壓不同聲音的政治工具。」

他指出,最近在澳門有網民因為在網上討論銀行擠提事件而被控告,與今次的立法有絕對的關係。他非常擔心將來澳門的言論自由、示威活動,政治性等活動,會因為23條的立法而沒法進行。他指出:「這條法律關係到我們澳門每一個人的言論自由。」

利建潤並指責政府搞假諮詢,他指當年香港的諮詢有藍紙草案等的幾次諮詢,而澳門的諮詢都是請自己人去諮詢。他表示不排除有進一步的行動,「希望澳門人以維護自己的利益出發,大家應站出來出聲(發表意見),共同來維護澳門人的生活方式。」

恐淪為政府控制市民工具

澳門居民林小姐形容23條是懸在澳門每個市民頭上的一把刀,作用是限制澳門人現時所享有的自由。她說:「現時澳門媒體基本上失去對政府監管的作用,市民不能直選特首、立法會的議席亦不是全部由民選產生,司法系統的獨立性一向受到市民的質疑,加上警權過大,市民對政府行為幾乎不能監管的情況下,23條只會淪為政府控制市民的一件工具。人民有監管政府、選舉特首及議員的權力。」

混淆黨和國家 迫害異己

澳門法輪功學員宋小姐指出,23條的背景是大陸的公安法,公安法是89年「六四事件」後制定的,用以對付異見人士和對89學運參與者秋後算賬的一條惡法。近年中國的維權律師高智晟、幫助愛滋病人的胡佳和在網上發表文章的師濤均遭中共當局以此法例入罪判刑。在民主社會批評執政黨不會被誤導為批評國家,但是中共有意混淆「黨和國家」概念,將黨和國家變成一體,講共產黨不喜歡聽的話,發表有關文章即是批評國家、顛覆國家,所以她堅決反對23條立法。

宋小姐並以現時澳門法輪功學員的集會為例,指出澳門警察在完全欠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對他們進行的合法集會不斷進行干擾,甚至開具控訴書,當有23條時,警察就更可以有恃無恐地對付市民的合法集會和遊行。

她並質疑,自99年以來,澳門經歷過經濟環境很差的時候,亦經歷過很好的時候,亦經歷過沙士等,但是都沒有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件,為何在澳門其它民生的法例嚴重滯後、迫切需要立法或修改的情況下,推出沒有立法迫切性的23條?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則指出,法例對「政治團體」沒有明確的界定,是否由警方去界定?另外條例指出不以言入罪,但是派資料、寫文章呢?派資料、寫文章是否屬於煽動?這些法例存在的漏洞,需要作出明確的條例指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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