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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 蘇治芬600萬交保但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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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訊】(據中廣新聞劉怡伶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嫌收賄弊案,昨天向法院聲押蘇治芬,聲押庭在深夜11點30分結束,蘇治芬在步出法庭後,將戴上手銬的雙手高高舉起,並對著媒體記者高喊「抗議」;法官隨後進行評議審理,於今天凌晨裁定6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但蘇治芬拒絕交保。

雲林檢方經過一年以上的佈線跟監,鎖定包括雲林縣長蘇治芬在內多名官員,涉嫌收受「璟美環保公司」五百萬元賄款。檢方四日一早兵分多路搜索縣長官邸等處,查扣相關証物,逕行拘提蘇治芬等人到案偵訊,並於傍晚將蘇治芬提請聲押,聲押庭直到深夜結束,蘇治芬在庭訊結束後走出法庭,一度將被銬上手銬的雙手高高舉起,對著媒體高喊「我抗議」。法官隨即進行評議,最後在五日凌晨兩點多,法院裁定以六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

根據法院發言人紀文勝表示,被告違背職務收受賄款部份,雖然情節重大,事証明確,符合羈押要件,但嫌犯等並無串証及逃亡之虞,故法院裁定不予收押。

由於蘇治芬本人曾在庭上表達拒絕交保,家屬也以籌不出保釋金為由表達抗議,法院表示,裁定到上午有效,如果當事人或家屬籌不出保釋金,法院將再召開合議庭評議更裁。另名同案被告鄭木聰以二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

今年五十五歲的蘇治芬,曾當選國大代表、立委,並於本屆當選雲林縣首位綠色執政女縣長,今年七月赴北京行銷雲林農產品,是首位登陸的民進黨籍縣市長,有意問鼎連任,如今涉案對於雲林選情增添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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