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武器出口設限 法國與歐盟立場一致

人氣 3
標籤:

【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筱穎巴黎13日專電)法國在長期主張解除對中國的武器禁運之後,終於在有關歐盟國家武器出口行為準則的規範上與歐盟有了共同立場。

這個共同立場包括:同意禁止歐盟國家出售武器給人權紀錄不良,或會使用該武器鎮壓自己國民或從事國際侵略的國家。

這也意味著,歐盟解除對中國武器禁運只是時間問題。但重點在於,如果中國還屬人權紀錄不良的國家,歐盟仍不會賣武器給中國。

法國外交部發表公告指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是一種負責任的政策,目的要避免出口的武器是用於內部鎮壓或國際侵略或有助於區域的不穩定。

由於與中國關係緊張,法國政府並未指出,行為準則的八項原則中,最重要之一就是禁止出售武器給人權紀錄不良的國家。

因為,新的行為準則雖允許定期審查被制裁的國家,但中國是否符合人權國家的標準而被允許賣武器,才將會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歐盟有關武器出口的「行為準則」已討論並擱置良久,因牽涉到對中國武器解禁的問題,各國立場不一,所以,法國與歐盟有了共同立場,確是一個重要的步驟,尤其是在法國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時得到結論。

歐盟在解除1989年天安門事件以來對中國的武器禁運問題上,不僅面臨法國與時勢不合而主張解禁,以及堅持人權治上如德國的反對,還有來自美國的壓力,美國曾警告歐盟若解除禁令,可能被迫停止移轉具有敏感性的國防科技給歐洲國家。

不僅華府警告,歐盟恢復對中國軍售將破壞區域穩定,並升高台海兩岸軍備競賽,連日本也以同樣理由積極遊說歐盟。

所以,歐盟成員國必須制訂一個對成員國有約束力的武器出口新規定,既符合解禁的大勢所趨,又能有效控制對中國的武器出口。

相關新聞
魏京生:奧委會責任及歐盟與中國的貿易
緬甸僧侶呼籲支持對該國武器禁運
人權報告:中國武器涉及達福爾屠殺
日相要求歐盟慎重處理對中解除武禁問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