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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和平協議須待兩岸建立互信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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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31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表示,兩岸簽署和平協議與軍事互信機制,應在兩岸關係建立互信後推動。目前處理的經濟、文化交流,都是亟待解決的議題,也為累積互信奠定堅實基礎。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今天出席中國中央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時表示,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岸在事關維護一個中國框架原則問題上形成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就有政治互信基石,「什麼事情都好商量」。

對此,陸委會發布新聞稿指出,總統馬英九520 就職迄今7個多月,政府團隊以積極善意推動兩岸政策與大陸工作,並透過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的制度化協商機制,簽署有利兩岸人民的相關協議,顯示兩岸關係已出現明顯和緩改善。

陸委會呼籲,兩岸應該本著「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繼續邁出穩健步伐,透過良性互動,共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

陸委會表示,政府現階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推動的兩岸政策就是「不統、不獨、不武」,也就是維持現狀,未來政府仍將繼續堅持此符合主流民意的施政方向。

新聞稿指出,兩岸關係相關議題的開展與推動,仍應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在「對等、尊嚴」原則下循序推動,政府將堅持符合「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要求,積極與中共方面進行協商與溝通。

陸委會表示,兩岸關係的改善與和緩,對台海、區域乃至世界和平均有重要貢獻;有關和平協議與軍事互信機制等議題,應當在兩岸關係達到相當程度的互信後研議推動。目前雙方處理的經濟、文化交流事務與協商,都是民眾最關切、亟待解決的議題,也都是為累積互信奠定堅實基礎。

陸委會並呼籲大陸當局,應深刻體認台灣人民對於參與國際社會的期望與需求,將和平發展理念延伸至兩岸在國際、軍事與政治層面的互動,展現智慧開創兩岸共存共榮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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