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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促產應全面落日 研發人才直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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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四日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在明年底落日,是否保留部分租稅優惠還未定。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林世銘建議,促產條例的租稅減免條文,應在2009年底全部落日,攸關國家競爭力的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訓的租稅獎勵改以政府直接補貼方式,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

中華財政學會今天舉辦「新趨勢、新觀念談新政府稅制改革」論壇,林世銘發表「所得稅採單一稅率制度之可行性」論文時,針對促產落日議題,作以上表示。

林世銘指出,促產讓特定產業租稅獎勵已造成由薪資階級與傳統產業納稅,去補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失衡現象,不但使產業發展產生立足點的不公平,也是M型社會隱然成形的原因之一。

他表示,如果台灣能將單一稅率訂在 15%左右的低水準,已經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稅率相近(個人為20%、公司10%),企業與公司幾乎都沒有申請租稅減免的必要。

因此,他認為,促產應該全面落日,至於研發與人才培訓,採取直接補貼,由經濟部、衛生署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由立法院負責監督,人民也可知道補貼有沒有效率。這樣也不會由經濟部訂法規,財政部來租稅減免,「慷他人之慨」。

至於去年公布的生技新藥發展條例仍提供免稅獎勵,林世銘建議,政府應該可以依據基本稅額條例第 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使生技新藥業者仍有稅率10%的基本稅負,以在現行法律限制下達到次佳的公平,一直到條例施行屆滿為止。

另外,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都市更新條例等其他法律有關於租稅減免規定,林世銘也認為應該繼續受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約束,也就是說,如果實施單一稅率制度,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應繼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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