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一箭雙鵰的「收押不禁見」

林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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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日訊】陳水扁前總統的海外存款案,在進入正題前的序曲,就已經把台灣的司法玩的天花亂墜。手銬問題已經成為過去時態,最近冒出來的是是否需要進行第二次收押,更是充滿政治力的介入。

第一,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把陳前總統從看守所釋放出來後,特偵組的發言人陳雲林代表特偵組已經公開表示不會抗告,但是第二天卻轉說是又要抗告。至於這個或那個理由,也是「欲加諸告,何患無詞」﹖這中間發生了甚麼事情﹖這個外來壓力是來自馬總統,還是法務部長王清峰,還是檢察總長陳聰敏,還是國民黨立委,還是藍色名嘴所造出來的輿論﹖又或者是由他們集結而成的「綜合壓力」﹖這個謎雖然還沒有解開,但是態度的變化卻是鐵一般事實。

第二,既然要抗告,就非勝不可了。這裡又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是上訴到高院,聆訊到半夜,高院不想沾這個燙手山芋,便要地院自行裁定。這個自行裁定簡稱「自裁」,原來地院的審判長周占春自然明白何為「自裁」。

於是進入第二步驟,也就是周占春「自裁」階段。周占春擔任扁案的審判長,並非是毛遂自薦,或上司指派,而是根據慣例的抽籤程序。但是既然逼他自裁,所以就非換人不可了。這是違反程序的做法,但是為了達到政治目的,展現國民黨的「完全執政」,於是又是通宵開會,換審判長為蔡守訓。理由他是國務機要費案的原來審判長。然而周占春這個審判長,抽到的卻是審訊包括國務機要費在內的四個案子,應該是蔡的案子併到周這裡才合理,現在四個的讓給一個,等於是「蛇吞象」,為裁周占春而無所不用其極。

第三個步驟就是如何把阿扁送回看守所了。這些司法政客終於找到絕妙的辦法,那就是又經過一個通宵在凌晨判決阿扁「收押不禁見」。他們可以冠冕堂皇的說,這和前兩次的判決都不同,既不是收押禁見,也不是釋放,而是「中間」落墨,很公平吧﹖很寬大吧﹖

於是,第一,到底還是把阿扁再次送進看守所,滿足統客、統媒對阿扁仇恨之心﹔第二,不禁見,阿扁就可以常常見到來探訪他的親友,阿扁關在裡面鬱悶之際,見到親友來訪,不但會大吐苦水,還會指點江山,暢談國事。這些親友出來後,如果沉默是金,倒也罷了,如果不甘寂寞,把「阿扁語錄」傳出來,甚至加油添醬,那正是馬英九與統客、統媒的活命丹,可以大事炒作,轉移馬英九賣國與漠視民生的焦點,也可保證統嘴的最低收視率。即使親友們各個守口如瓶,因為阿扁與親友談話時全都錄,所以不怕沒有「深喉嚨」加料出賣給統媒,或由統媒自行編造﹔越是真假難分,就越成為話題。而阿扁在看守所裡面,扁辦難以每天與他聯絡來自清。這恐怕才是對阿扁本人與綠營人士的最大考驗了。

如果陳前總統與綠營處理不好這件事情,而鬧到2009年的地方縣市長選舉,綠營就可能被拖垮﹔再鬧下去,台灣被馬英九賣掉了也難成為媒體的新聞焦點。希望這是最悲觀的想法,經一事,該長一智了。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極光」電子報 2008-12-30)(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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