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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新規將上路 北市籲癮君子商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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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5日電)菸害防制法新規定11日上路,未來在禁菸場所吸菸,最高罰鍰新台幣1萬元;禁菸場所未在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誌,最高可罰5萬元。台北市衛生局提醒癮君子和商家要注意。

菸害防制法新制將於11日施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自去年12月起,即在12個行政區各類禁菸場所及重點街道宣導。依據衛生局統計資料顯示,在訪查輔導的2萬3095家商家中,已在入口處設置禁菸標示者達7成。

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陳美如今天呼籲所有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誌,且不能提供與吸菸有關器具,否則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陳美如說,公共場所禁菸已是全球趨勢,為營造清新健康無菸好環境,未來將結合社區、民間團體資源,持續推動菸害防制工作,降低市民吸菸率,營造更多無菸環境,讓民眾免於二手菸害。

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新制明文增列室內公共場所、3人以上共用室內工作場所、供公眾休閒娛樂消費的室內場所、大專院校室內場所,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場所、大眾運輸工具、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地點,都被列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新制規定各禁菸場所若未依規定在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將被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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