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俊:運用多元見解開啟改變契機

劉明俊

【大紀元11月20日訊】每件事物都可分成「事實」與「見解」。

事實是客觀、公開共有的,在相互可觀察到的世界中被參照。描述事實,你可以使用下列句子:「天正在下雨」、「這報告有十八頁這麼多」,這都只是事實而不帶有個人評價。

見解則是主觀的。每一個人都是種族、性別、宗教、國籍和家庭的獨特混合體,且根據個人感官能力的不同、個人成長文化的差異,對一件事情都有不同的見解。每個人都要以第一人稱來說出見解,如:「我不喜歡下雨天」、「這報告太長了,不符合我的需要。」它們可能是實話或謊話,但都不代表真或假。

見解是自動產生的,你總是對你周遭的每件事持續且自動的產生評價,你無法選擇要或不要。這些見解中許多是有用的,然而,它們許多也是有毒的。當一個見解偽裝成事實時,它就是有毒的。因為有毒的見解會表現的像事實的陳述一般,假裝它們不只是個人見解而已。例如,「下雨天很煩人」或「老張是個怪人」。有毒見解的問題在於,它們宣稱自己描述了一個客觀的事實。因此,不同的有毒見解就導致了衝突。

見解是我們做決策所必須。唯一的差異在於,你是有效或有毒的去表達你的見解。

有效見解的第一個條件就是你要擁有它。你必須承認它只是你的見解而不是事實。這就創造了讓多元觀點得以共存的「空間」並降低防衛心。用「我認為你錯了。」來代替「你錯了。」

有效見解的第二個條件就是,你要解釋你的理由。你必須要能夠提供事實與渴望來支持你的評估。見解的產生是因為比較了客觀的條件與主觀的渴望而來的。因此,就算其他人無法跟你站在同一陣線,但他們將可理解你的理由。例如,老王說:「我不要這十八頁的報告。我需要的是可以在五分鐘內讀完的摘要。」小李可能不同意老王的請求,不認為讀者都只想在五分鐘內看完,但他們不會在「十八頁」或「大多數人無法在五分鐘內看完十八頁」等事實上做爭論。

有效見解的第三個條件是,它要能說明我們在任務上(解決問題)、在關係上(增強合作與信任)與自身福利上所渴望得到的改變。有效的見解要能觸發行動,而不是去引起其它有的沒的事情。老王抱怨小李的報告是一場災難,並不能讓他得到任何東西。他需要的是一份可以很自在跟董事會提案的報告。

當你能滿足有效見解的三條件,你才可能從根本上討論事情並獲得進展,而非停留在無意義的對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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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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