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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停偵 檢辯火爆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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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楊國文/台北報導〕扁律師團昨主張扁案已起訴,但特偵組還調查,且起訴書很多證據在卷證中都找不到,要求法院命特偵組停止偵查二次金改等案,否則就是拖延訴訟。

特偵組檢察官林?慧則回應,其他律師都找得到,唯獨扁的律師找不到,可能是花太多時間在與扁權益無關的比對光碟上有關,石宜琳律師起身怒稱,這是人身攻擊,嚴正抗議。

對於石宜琳的抗議,審判長蔡守訓並未處置,對於扁要求檢暫停偵辦,法院也未當庭裁定。

鄭文龍律師首先指出,在不法金額部分,到底是四億九還是五億元,金額都還在浮動,檢察官又追查台北一○一前董座陳敏薰付吳淑珍一千萬元是不法所得,且國泰世華保險室八億元部分,也不在起訴範圍,但檢察官卻說保留在日後偵查,律師不知依哪一條法律可以保留,這是檢有意拖延訴訟,讓案件懸而未決。

檢方譏諷 扁律怒斥人身攻擊

律師洪貴?說,起訴範圍不確定,特偵組又還在辦,對扁的防禦權及律師辯護權都是傷害,且扁一直被押,法官也會被綁住無法調查而怪罪被告,應先界定起訴範圍。

檢察官林?慧則反駁說,目前起訴的不法金額為台幣四億九千餘萬加八百七十三萬美元(約七億九千萬元 ),相當清楚,至於目前調查中的國泰世華保險室八億元不法所得,則與上述款項屬不同款項,是否與首波起訴有關,林?慧說,要調查完才知道,若停止偵查,要如何釐清真相?

林?慧說,不知律師請求停偵的法律依據何在,也令人費解;檢察官林勤綱則說,律師是舊話重提,檢方無所謂延滯訴訟,若法官認為不清楚,再說明即可,不必在法庭上長篇大論。

鄭文龍另指出,關於李界木的十六筆存摺等證據,出處不明,有些證物也看不到,林?慧說,很冒昧提出不同看法,同案被告都沒有這種問題。他說「個人以為、個人以為,這與律師花絕大部分時間比對所謂偵訊光碟內容有關」,律師要加以斟酌。

石宜琳生氣地站起來說,「這是人身攻擊,我抗議」,鄭文龍則說,我們都很用心看卷,才發現找不到證物的問題,而且馬永成的律師李勝琛也有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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