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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陳會簽署內容 陸方違規提早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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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耀廷綜合報導)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25 日下午和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簽署3項協議和陸資赴台共識 ( 共同聲明),但大陸官方的新華社卻提前在當日中午就披露協議內容及共識全文,嚴重違反兩岸兩會共識,引起非議。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表示,海基會已向海協會抗議協議文本提早流出。

此外,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強調,江陳會簽署的3 項協議、1 項聲明,必須接受社會各界的檢證,也應接受國會的監督。

據中央社報導,高孔廉在簽字儀式後的記者會主動表示,大陸方面在簽字前先把文本放出去,他已在獲知這項情況後立刻向海協會提出抗議,海協會方面的解釋是「作業錯誤」。

但據最新的瞭解,大陸方面把文本全都拿出去了,這是完全違反雙方共識的,他還會再向海協會鄭重提出抗議。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第 3 次江陳會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空運補充、金融合作等3項協議。

鄭文燦指出,江陳會簽署的內容, 有些牽涉國內法層次,包括陸資來台投資、金融MOU( 監理合作備忘錄)等,涉及相關修法問題。

對於簽署內容,鄭文燦指出,有關定期航班的部分,應該談判延遠權問題,讓兩岸航線能夠接軌到國際航線,以避免台灣成為附庸,而中國成為轉運中心,但可惜的是,台灣自我矮化,新增的南、北線新航路,顯然是要把兩岸航線國內化。

另外,有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鄭文燦認為,引渡機制沒有清楚的載明,能不能遣返罪犯, 完全要依賴中方的善意,如果中方有善意的話,應主動遣返潛逃中國的85 名台灣重大經濟犯。

鄭文燦指出,有關兩岸金融合作的問題,由於中國金融產業的規模遠勝於台灣, 因此,不應該只是形式上對等,而應考慮到雙方的市場特性,要有加權對等。否則一旦門戶洞開,台灣的銀行會被兼併,台灣資金失血, 無法拓展業務。

他說,否則中方銀行一旦來台,可享受很多外資銀行同等的待遇,但台灣的銀行若登陸,不只是風險增加,業務也很難拓展,將是不公平的競爭市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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