撣塵:透過面子看裡子

撣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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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訊】70碼是杭州交警給出的撞死譚卓時的飆車時速。遭到廣大民眾的質疑後,恐引發更為深廣的民憤,杭州市公安局重新公佈新的飆車時速為84.1~101.2碼。這個看似準確的時速幅度仍然遭到廣大網民的炮轟,譚卓的父親拒絕在鑑定書上簽字,以示自己的抗議。官與民的兩種勢如水火的意見似乎使飆車案陷入了僵局。

然而,這個數字據筆者看來是很難改動的。不是說飆車撞人者胡斌的母親是杭州市政協副主席,有一定的職權,對事件本身也能起到無形的左右作用,而是說飆車事件已不是一個簡單的交通事故了,裡面不可避免的要加入相當含量的政治因素了。

人被撞飛二十米,並被汽車的衝勁拋高五米,能是這個時速幅度的上限所能達到的嗎?但是,要是客觀報出事故發生時的飆車速度,當地政府勢必陷入異常尷尬的境地。敢在人流密集的市內公路上開出這麼高的時速,飆車者的狂妄,權貴階層對普通民眾的藐視,都不是最主要的了,政府管理職能的缺失才是問題的關鍵。

我們從中共對愛滋病的壓制中,或許能看出中共對此類事故處理的底線。中國的愛滋病問題為什麼長期受到不應有的壓制?甚至起碼的人道關懷都要受到嚴厲的打壓。因為相當一部份愛滋病患者的被感染都是通過血液傳播的,而血液傳播和政府的監管緊密相聯。一旦如實曝光,必將受到海內外民眾的普遍譴責和質疑。質疑的結果是動搖中共的政權。不要說中共主管宣傳的李長春是當時血漿經濟的始作俑者,今天又主抓宣傳,自然要對這方面的報導全力封殺,即使換成其它的黨徒主抓宣傳,他也是要把這方面的報導抓「死」的。因為這已不是哪一個黨徒的問題了,而是中共的政權問題了。所以,至今民眾看到的中國愛滋病傳播的途徑,只有一種性傳播了。

回過頭來看飆車這一事故,飆車的時速不可能如實的公佈。一旦公佈,中共政權的監管自然要受到民眾的質疑。公佈一個時速幅度,不管你相信不相信,你也只能就時速問題的真假表示置疑,談不上中共的「執政」問題。中共說了真話,肯定是授人以柄,不管如何收場,都必將導致政權危機。

我們再來看一看1989年的學潮,中共是如何固守自己的底線的。學生的遊行根本談不上政治目的,提的口號也不過是「打倒官倒,反對腐敗」。但是鄧小平的定性「反革命動亂」,不容置疑的寫進人民日報4月26日的社論裡。雖說相當多的體制內人士也都認為定性太過火,可是,中共的這一定性始終未作更改。為什麼?中共政權的獨享是不容挑戰的。一旦定性變了,中共就等於失守了,那就必須得進行相應的政治體制改革。雖說這於國於民都有利,但是中共政權的根基就要動搖;以後的農民、工人和知識份子向中共討說法時,中共該如何應對?所以,這個口對中共來講是絕對不能開的。社論的定性問題是中共死守的底線,不允許任何人越過。6.4的槍聲和坦克已經回答了中共對4.26社論的徹底維護,其實就是中共對自己獨裁政權的堅守。

從這個角度上看,時速的幅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杭州市當局定下來的。這也就相當於它的定性了。至於事件的具體處理,那就都得在這個大前提之下進行。

這個速度是經過鑑定部門鑑定的嗎?一個借口而已。怎麼鑑定的?採用的何種方法?為甚麼不公佈?對中共來說,這絕對是保密的,因為一旦公佈,就等於杭州當局自己坐在火藥桶上而把引爆的裝置交給老百姓了。反正鑑定結果出來了,還給了一個幅度,你能說政府不重視嗎?不管老百姓怎麼說,這件事就這麼定了。譚卓的父親簽不簽字都不是問題的關鍵,案子照樣會辦理下去。

這樣的例子在現今的中國不勝枚舉,我們拿幾乎同時發生的鄧玉嬌正當防衛致強姦犯死亡案來說一說。招商辦主任鄧貴大耍流氓被鄧玉嬌殺死了,從官方簡單的報導中老百姓都能看明白殺人者是無罪的,因為她是一個受害者,只是出於正當防衛。可公安警察把她送哪去了?精神病醫院!可在醫院裡她卻被綁在病床上,還被毆打。什麼理由呢?就是要她承認自己患有抑鬱症。

我曾被非法綁架進看守所。一天晚上新進來一個犯人,按中共的說法應該是犯罪嫌疑人。他向人炫耀犯罪經過說,把藥下在同一個客房的人的茶杯裡,把人家暈倒後,他再開始洗劫。沒過兩天吧,有一個看守把他喊到門口,遞給他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你就說自己是精神病,我保證你出去。果不其然,那人被提審了兩次,沒幾天就放出去了。

這是我經歷過的實事。所以,在我剛看到鄧貴大被殺這個報導時,裡面有那麼一句,說是從鄧玉嬌的包裡發現了治療抑鬱症的藥物,辦案人員懷疑她是精神病。我當時沒怎麼在意,還心想,多一條精神病的條件,看來鄧玉嬌不會有什麼大的麻煩了,因為精神病人是不負法律責任的。

但是,玉嬌被關進精神病院被逼迫承認自己患有抑鬱症的的消息傳出來後,我才明白過來,原來,官方說她的包裡有治療抑鬱症的藥是早有預謀啊。我當時看到這句話時,就在心裡不自覺的問了自己一句,這個姑娘患有抑鬱症是真的嗎?按說我的結交也算可以的了,怎麼沒有發現周圍有一個人患有這種病呢?在偏遠的小鎮能有人會把抑鬱當病嗎?

得到她被警方逼迫承認自己患有抑鬱症的報導後,人們都徹底明白了,官方報導她包裡的藥物時,就已經定好了要她患精神病了。說是在她包裡發現藥物,那不過是給以後要她患有精神病提前做的一個鋪墊而已。相關人士的用心不但歹毒,還相當的精細和週到啊。

是誰這樣編排的呢?有什麼目的嗎?有多少民眾像我一樣只是期望著事情能向著好的一方發展,期望無罪的貞烈女走出根本不屬於她的牢房。但是,我們的淳樸又一次的被某些人士的欺詐所傷害。鑑定精神病有這麼鑑定的嗎?把人綁在床上,提前進行理智清醒的談話,要她承認自己患有抑鬱症,這樣能給政府面子,給政府一個出路。遭到拒絕後,就開始進行精神病鑑定了:有綁又有打,肯定還少不了恐嚇,是不是用了藥物?我們還不得而知。反正她和精神病人關在一起,她已經成了官方的精神病患者了。

看了這個後續的報導我們更明白了。官方要的是面子啊,誰的面子?肯定不是那三個強姦犯的面子,而是政府的面子。只要鄧玉嬌患了精神病,那就不能證明她是正當防衛,三個強姦犯就又還原為三個公務員。當然她是無罪的,憑據就是她患有精神病。往後的發展就是她被釋放,家庭拿出錢財作為政府公務人員的喪葬費和醫療費,並責令家長對她嚴加看管。

在這件事情上,政府的面子和三個野漢的面子是緊密相聯的。三野漢的面子是小,政府的面子可大了去了。這樣的定性絕對不是野三關鎮政府就能定得了的。想想看啊,能支配公檢法、精神病醫院,甚至新聞媒體的政府級別能只是一個小小的鎮政府嗎?巴東縣縣委能左右得了恩施州的電視台嗎?恩施州的頭頭腦腦們和湖北省委以至中共中央是怎樣溝通的,咱就不得而知了。

看到了吧,鄧玉嬌是必須得患精神病的。就像甕安事件中的 「俯臥撐」一樣,就得有人做。官方媒體為什麼要一口咬定「俯臥撐」呢?這個底線可是不能破的。如果如實說那幾個小流氓輪姦後殺人,事實是還原了,可甕安的縣委、縣政府、公安局被焚不就是罪有應得嗎?所以,政府做的是讓被害人李樹芬的父母接受政府的單方面說辭;至於賠償問題,那就是私下裡的交易嘍。只是政府的面子必須要確保,俯臥撐一定要做下去。所以,政府在保自己的面子的同時,也得把殺人犯保下來。

但是,強姦犯被殺一案中,鄧貴大的的確確是死了,頸動脈被劃斷,心臟還著了一刀,焉有不死的道理。黃德智沒有死,只是受了傷,目前他還必須呆在醫院裡。那個姓鄧的小子這會兒正獨自慶幸的吧。從中共對甕安事件的處理來看,他們兩個的前途是要被政府保定的了,因為政府已經把他們的強姦和政府的面子聯繫起來了。他們強姦的罪名要是被他們的政府輕輕抹掉了,他們能不感謝政府嗎?能不把中共當成他們的親娘嗎?這樣看來,他們在母親節去尋找特殊享受,肯定是他們的親娘非常願意看到的呢。

說到這了,我想是不是還有一個因素在。如果不給鄧玉嬌個精神病,以後的幹部可怎麼開展工作啊?特別是基層幹部,那要是按照黨的要求工作起來,難保不被那些屁民們正當防衛的。要是這樣的話,那工作肯定是沒有辦法開展的了。就這給鄧玉嬌個精神病患上,還難保以後不會受到這樣的「待遇」呢。

其實還有一個細節也是注定要玉嬌得精神病的因素,那就是在她包裡發現的藥物。現在可以非常肯定的斷定了,那就是栽贓,只不過是提前做個手腳鋪墊一下而已。

中共鋪墊的工夫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了的。當年為了給法輪功安個罪名搞迫害,羅干先找自己的連襟何祚庥,要他在天津發表文章攻擊法輪功。為什麼要在天津?因為天津距離北京最近,又是個直轄市。距離太遠的話,羅干還真擔心不會有那麼多的法輪功修煉者去上訪呢。他們已經料到法輪功學員會自發的去向媒體說明自己的真實情況的,所以以擾亂公共秩序抓人就成了正當的了。抓了人後的口風說的也放的非常明白:他們只負責抓人,不負責放人,因為這是上級的指示。直轄市的上級不就是中共中央嗎?所謂的4.25法輪功學員的大上訪就是這麼來的。這當然也就成為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借口了。

我們看到的是這一事件中,中共的鋪墊做的是何等的細緻入微,簡直可以說是天衣無縫。回頭看看,最近的飆車事件,鄧玉嬌正當防衛事件,不都是這樣嗎?事情出來了,當事人的罪行已經大白於天下了,中共出來收場前,就已經考慮到自己的「面子」了,於是,提前做好極其周密的安排:車速就是84.1~101.2碼,鄧玉嬌就是患有精神病。

您說,這都是當地政府的事,怎麼什麼事都和中共聯上呢?您就沒有看到這些事都有一個相通之處嗎?幕後的中共考慮的出發點就都是中共自己的面子啊。

您通過中共的面子看沒看到中共的裡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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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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