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嶽散人:用磚頭表達的公民理想

五嶽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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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訊】自從杭州的飆車案以及傷亡更行慘重的南京車禍之後,似乎對於交通安全的關注一下子成了焦點。近日,蘭州有一位年逾七旬的老者,用一種特殊的方式維護交通安全。他老人家站在小區門口的斑馬線邊上,看到有闖紅燈的汽車就給上一磚頭,連砸了30多輛車。在周圍圍觀者的聲援中,被砸的車主基本都只能灰溜溜的走人了事。該新聞之後,某門戶網站做了一個調查,我看的時候贊成者大概在76%左右,反對者只有21%,其他則是不好說。

一般來說,寫評論是不能憑第一衝動而寫的,必然要儘可能的深入思考下去,寫到事情的第二、第三個層面方為工。但關於此事我倒是想先說說自己的第一衝動:三個字「砸的好」。這種不管其他人生命安全與交通規則的人,砸了他的車完全是咎由自取。而且我還能裝作很有知識的樣子為這種行為找到合適的理由:闖紅燈危害的是公共安全,而作為一個公民,他有維護社會與自己安全的權利。直接攔車危險性比較大,但砸車而逼停不失為一種良好的方法。這時候我是那76%的人。

在經過了這個第一衝動之後,我們來說說第二個思考的問題。

無論如何,現在不是彈劍高歌的俠客時代,行使任何權力都必須要有合理合法的授權,警察才是具有合法權力的執法人,但他們的警械裡也並沒有磚頭這項武器,而且如此做的話,萬一造成了嚴重後果,如何界定其行為就會成為一種聚訟紛紜的事。這時候我是屬於「不好說」的那類。

第三層思考則跳出了這個選項遊戲,想一想這個事情為什麼會發生、又為什麼會極端到這個程度?我生活在中國最大的城市之一,並且也是有車一族。在這個城市裡開車不算個很驚險的活動,但如果到了其他小一些的地方,開車不是一項技能,而是一種良好的反射神經的訓練。

有時候我們不得不想,是不是法律對於交通違章的處罰實在太低了,以至於違章的成本也比較低,大家實在是很不拿這個當回事。其實無論是酒後駕駛以及闖紅燈,在某種意義上都算是危害了公共安全,這應該是重罪才是。但我們這裡要是沒有嚴重的後果——比如南京那觸目驚心的一幕——往往就是違章處理了事。酒後駕車、闖紅燈只是罰款、扣分,醉酒駕車才是治安處罰而已。我們的國家也已經逐漸成為一個車輪上的國家,到現在為止,立法的思想還沒有深入到這一步,實在是頗為令人驚訝。

第四層思考是這樣:在這些年裡,我們的權利與責任意識都開始甦醒,大家都認識到,作為一個公民應該盡到自己的責任。只是在我們的學習科目中,雖然有《法律常識》等課程,但卻沒有真正意義的公民課。即使自認稍知法律與公民社會定義的人,也往往第一感覺是「砸的好」——上面我說了,我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在缺乏這種教育的情況下,極端手段所建立的是否算是公民社會良好的雛形呢?

再向下思考下去,就到了文化的層面。如您所知,我們的社會對於規則的不看重由來已久,原來有基本的道德約束,但現在法制社會尚未成就,基本的道德底線倒是越來越低。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這個「上樑」何指,恐怕就要讀者諸君自己體味了。

好了,我能想到的也就是這些。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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