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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會地標廣場流標 BOT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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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都會地標廣場(原台中會展中心 )案出現重大轉折,雖有2家業者遞件申請卻流標,市長胡志強昨天邀集相關單位主管開會,決定該BOT案暫停,現址改做簡易綠化公園,未來如果有需要,也可再辦招標。

這塊位於西屯區惠民段25-1地號,由台中港路、河南路、市政北七路及朝富路等4條道路所圍繞街廓,佔地約3公頃、價值超過百億元,歷經市府與鄉林公司開發會展中心的風風雨雨,目前仍在官司訴訟中,已經開過4次辯論庭,還未一審宣判。

今年7月,市府決定將該地更名「大都會地標廣場」,重辦BOT,要求規劃做多功能會議中心、商場、公共藝文中心等;但就在招標期間,鄉林公司於8月初在各報刊登聲明,指該案還在法律訴訟,如果市府辦理招標,該公司將對市府承辦人員及得標人,連帶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市府本週一舉辦招標資格審查,結果17家領表,卻只有2家進場,分別是德昌營造及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結果2家都未達評定合格分數,該案流標,據透露,2家廠商「出局」的原因,主要是收入來源都著重在租金收入,被評審認為風險度高,其中一家表示要分期開發,導致有評審認為不可行,另一家在報告時甚至直言開發風險高,更因此被扣分。

市長胡志強昨天為此召集各單位主管開會,市府經發處長朱蕙蘭提出3方案,第一是否繼續招標?第二將基地回填再做簡易綠美化公園,第三則是施作地下停車場。

據悉,相關官員在會中提出,如果再次招標,市府一定要強調保障投標人投資權益,官員表示,有多家廠商表明的確受到鄉林公司刊登廣告的影響,甚至有廠商在投標審議會時,直接表示收到鄉林的信函,對此要求做出會議紀錄,因此市府如果要再辦招標,必須強調保障投資人的權益,才不會造成市府無法順利招到各方面條件俱佳的廠商。

而在各方考量後,市長胡志強做出裁示,決定將該處施作簡易公園,據悉,裡面不但有綠地,還有一個小湖,而這也將成為7期重劃區內的最有價值的「黃金公園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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