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质疑中国死刑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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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5日讯】 美国之音记者亚薇报导,中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每年处决的犯人数量超过全球其他国家总和。国际人权组织表示,中国当局自今年四月开展所谓的严打行动以来,已经判处了至少两千名各类刑事案犯死刑。一些中外法律专家和学者对中国宣判和执行死刑过程中司法的公正性提出了质疑,并且主张废除或减少死刑。

总部设在伦敦的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今年公布的报告说,去年,中国一共有一千五百多人被判处死刑,至少有一千人被处决。报告指出,在中国,政治因素干预死刑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局为了以示警告,经常在大型活动或者公共假日之前大规模执行枪决。犯人有的被枪决,有的被注射毒针,还有的在宣判几小时之后就被处决。

大赦国际驻香港中国研究员凯瑟琳.巴伯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处决犯人最多的国家。凯瑟琳.巴伯说:“大赦国际对有关中国每年死刑判决和处决的所有报导都作了记录。中国政府不对外公布这些情况,因为他们把这视为国家机密。根据我们掌握的有限资料,中国每年至少有两千人被判处死刑,自90年以来,至少有两万人被处决。这表明,中国每年处决的犯人人数,超过了世界其他国家处决犯人的总和。”

*惩罚过于严厉可能引发更多犯罪*

凯瑟琳.巴伯说,仅今年四月一个月,被处决的犯人就相当于通常一年中被处决犯人的总和:“自从中国实行严打以来,大赦国际记录至少有两千人被判处死刑,这和每年被判处死刑的总人数是一样的。我们担心,在严打过程中,中国当局为了显示其打击犯罪活动的决心而加快审判程式,通常不会判死刑的犯罪也被判死刑,这进一步说明中国在使用死刑方面随心所欲。”

中国官方媒体称,这次严打的重点是,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帮团伙、暴力和盗窃三类严重的治安犯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认为,个别时候,严打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犯罪:“个别时候,对犯人惩罚过于严厉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犯罪,比方说,一个抢劫别人钱的人如果也被判死刑,就有可能引发抢劫物件被杀死,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司法部门无法有效地侦破犯罪,因为抢劫是死,杀人也是死,索性抢劫的时候把人杀了。”

<<纽约时报>>的报导指出,在中国,法庭的判决经常基于犯罪造成的后果而不只是行动或动机。因此,刑法给法庭很大的空间决定应该实施多重的处罚,而法庭也会因当时的政治环境做出完全不同的决定。一般犯罪人很难知道政府会就哪种犯罪活动进行严打。但是,一旦开展,中国的司法非常迅速,而且宣判结果往往出人意料,毫不留情。报导以石家庄爆炸案中制造炸药的郝风琴被处决说明中国司法的随意性。报导说,郝风琴和当地许多小贩一样,在采石场附近私自生产贩卖炸药,但是因为买她的炸药的一个人制造了爆炸惨剧,郝风琴便被迅速枪毙。

*把死刑看作是惩罚没有一定之规*

设在芝加哥的美国第七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政府律师、中国法专家艾伦.莱普持赞同意见:“对许多外国人来说,中国把死刑看作是一种惩罚,它对死刑的判决让人难以预料,而且没有一定之规。我们经常看到不同的犯罪却同样得到死刑的惩罚。问题是,在某种情况下,应该对什么样的犯罪判什么样的刑非常不清楚。以不久前发生的石家庄市爆炸案为例,很多人就不明白为什么那位元制造炸药的妇女会判死刑。”

另外,中国的死刑判决也会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前不久,中国总理朱容基据报导在谈到向加拿大政府争取引渡远华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赖昌星时曾表示,中国政府已经做出保证,不会判他死刑,以换取加拿大同意引渡赖昌星回中国。在赖昌星还没有经过中国法庭审判的情况下,中国驻加拿大大使梅平甚至提出书面保证,在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中方有关刑事法庭不会就他在递解出境前可能犯下的所有罪行判处他死刑。那麽,在远华走私案其他主要案犯被处决的情况下,赖昌星能得到中国政府的赦免,看来不是根据法律,而是象朱容基所说的那样是一种外交上的妥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仅适用于不同的人,也适用于不同的时间:“比方说,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和一个弱者之间,大家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从更深层的角度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意味着,昨天做的事情和今天做的事情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是一样的,而不应该昨天判刑轻判10年,今天犯同样的罪就要判死刑,这样的作法不大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贺卫方教授表示,他个人主张减少死刑,同时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我与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从研究法学的角度出发问大家要不要废除死刑。绝大多数人的反应是不可思议,绝对不可以废除死刑。但是,我自己的基本倾向是要尽量减少使用死刑,尤其是不要通过人格羞辱方式来执行死刑,比如在死刑前进行一些公开的,大庭广众以及人山人海的情况下,对这些人进行宣判。我认为,这种作法从人道主义角度讲存在缺陷。”

中国法律问题专家艾伦.莱普反对使用死刑。他认为,死刑并不一定能对犯罪起到危摄作用。莱普说:“现在的问题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死刑能对犯罪起到危摄作用。联合国几年前公布的报告也支援这种观点。既然死刑起不到威摄作用,那麽使用死刑主要是为了施行惩罚。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处决犯人就能阻止犯罪发生。”

<<纽约时报>>指出,由于某些领域法律的实施缺乏统一性,而且没有自由媒体和强大的司法系统进行监督,中国一直沿用几世纪以来所采用的残酷方式统治人民,那就是偶尔把一名犯罪嫌疑人挑出来施行严厉惩罚,以示警告,用中国人的话说就是“杀鸡给猴看”。中国法律界专家则指出,中国现阶段在死刑问题上坚持的刑事政策是;保留死刑,限制死刑,坚持少杀,防止错杀,这一政策符合中国社会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及其发展进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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