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李少民入境体现“一国”的神髓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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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8月2日讯】 特区政府批准李少民入境。社会舆论是赞成的多,反对的少。赞成者认为特区政府的做法体现了“两制”,反对者则认为特区政府此举违反了“一国”原则。人大代表马力对特区政府的做法表示“失望”,他说这反映特区政府完全没有“一国”的概念,还说终于明白特区何以至今仍不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笔者的看法正好与马力相反,笔者认为,特区政府的做法,恰恰体现了“一国”的神髓。

什么是“一国”的神髓?“一国”的神髓就是:判断事情的对错、正误,不是看法理,不是讲制度,而是讲政权一时的利害取舍。除了权力,一切都是权宜的手段。“一国两制”本身就是权宜手段。也就是说,一件事情要怎么做,主要看怎么做才符合政权一时的利益。

李少民真的是台湾间谍吗?若是,中国政府何以不把确凿的证据拿出来?何以不将李少民取得了什么了不得的机密情报,提供给台湾哪一个间谍组织,公诸于世?

全世界都知道,拘留并审讯李少民,不过是中国政府所实行的“人质外交”而已,目的是要通过捉与放,改善与美国的关系,营造和解的气氛。现在目的初步达到了。美国国务卿鲍威尔访问中国后,已表示不把中国视为战略竞争者了;布殊访华也敲定了。中美关系在改善中,李少民这个“人质”筹码不仅不再用,而且最好美国朝野、舆论把这件事忘掉,不再提起,那就最符合中国的利益。

设想倘若特区政府不准李少民入境,这不是又挑起美国政府、舆论对李少民事件的关注?不是又引起美国政府、舆论追究李少民的间谍罪到底罪证何在?议论更会扩大到对香港特区政府实行“高度自治”的质疑。刚刚稍有改善的中美关系,岂不是又陷入对这桩“小事”的争论不休之中?这如何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李少民在机场入境处等了六个小时,难道六个小时只是向他读一个声明?显然,六个小时是等特区高层的决定,或请示中央的决定。董特首说这事经过周详的考虑,说这样做“既考虑香港利益”,“更重要是考虑到国家利益”。因此重点在于“国家利益”。董特首又说这是特区“自治范围”的事。相信这也是中央的意见。“一国”的神髓是:凡是中央不方便出面去做而又希望做的事,就说是特区自治范围的事。

美国领事馆对特区政府的做法表示“很高兴”。说明这样做确实符合国家利益,体现“一国”的神髓。

原载《苹果日报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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