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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 王清峰黄世铭见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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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明翰台湾台北综合报导)法务部推动废除死刑,引发高度争议。检察总长被提名人黄世铭日前表示,赞成废除死刑,但已判决定谳的死刑案件应执行。部长王清峰则于9日深夜发表专文,强调废除死刑“不应是未来的事,必须是现在进行式”,目前暂停执行死刑,为的是能让观念慢慢发酵。她10日进一步表示,宁可下台,任内也绝不会批准任何一件死刑执行。

法务部自2005年12月后,即未再执行死刑,目前台湾共有44名判决定谳的死刑犯,仍羁押在看守所。

检察总长被提名人黄世铭8日在立法院表示,他个人赞成废除死刑,但除非能订出1个死刑暂缓执行条例,做为法源,否则目前已判决定谳的死刑案件,仍应执行。他若出任总长,会将死刑案件呈报法务部执行。

法务部9日深夜发出由王清峰亲撰名为“理性与宽恕─暂停执行死刑”的文章,内容指出,她可以理解黄世铭身为司法人的想法,但从人权角度,废除死刑是为确保生命权,“人死不可能复活,确保生命权不应该是未来的事,必须是现在进行式”。

立委吴育昇10日质询内政部警政署长王卓钧时表示,王清峰以近年未执行死刑,造成人命问题的治安事件也没增加,做为不执行死刑的理由,王卓钧是否赞成这种逻辑?王卓钧说,每个人对逻辑的看法与解释不太一样。“若论执法,依法该执行我们执行”。

吴育昇表示,王清峰应立刻请辞下台,专心推动废除死刑成为法律机制。目前中华民国法律有死刑,“三审定谳不执行,王清峰绝对违法、违宪”。

对此,王清峰10日进一步指出,宁可下台,任内也绝不会批准任何一件死刑执行。她语带激动说,现行宪法规定,生命权必须保障,纵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维护秩序等理由,也只能限制、不能剥夺生命权,“我岂能双手沾满鲜血”?

检察官出身的监察委员赵昌平10日则指出,台湾是法治国家,不能说死刑定谳却摆着不执行,这对法的公信力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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