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有国籍的人

标签:

【大纪元4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婕美国华盛顿DC华府编译报导) 据巴尔的摩太阳报报导,四年前,马克迪尼斯亚克(Mark Denisyuk)闯入了马里兰州哈福德郡(Harford County)的一家公寓。公寓的主人把他逐出门外。当警察赶到时,他正站在门外,醉气熏熏,口齿不清,衬衫及脸上血迹斑斑。法官后来说:“他并没有实际的防御手段。”

迪尼斯亚克承认与公寓的主人互殴。因而被判处两年监禁。

但是,没有一人即便是主审法官、检察官、或者他的律师告诉他如果他不是美国公民,一旦被裁定有罪,他可能被驱逐出境。

34岁迪尼斯亚克,14岁起就住在哈福德郡。他从当地高中毕业,操一口流利的英语。但他不是美国公民。

因此,当有关当局把他从哈福德郡的牢狱里提出来并在联邦拘留听证会宣布把他驱逐出境时,迪尼斯亚克却声称他当初的认罪并非自愿,而是他的律师没正确提醒的后果。

如果他知道他可能被驱逐出境,他说,他会在审判中寻找机会。

阿哈福德郡巡回法院法官裁定对他有利,下令重新审判。尽管他的认罪是自愿的,但他的律师的辩护是无效的。接到上诉后,马州的特别法庭周一进行了裁定,认为迪尼斯亚克虽然值得同情,但他必须承担完全认罪的后果。将不会有新的审判,联邦移民官员可以自由地举行听证会,并可以把他驱逐出境。

但把他驱逐到哪儿呢?

马州的特别上诉法庭说,迪尼斯亚克是拉脱维亚公民。 1975年出生时拉脱维亚还是苏联的一部分。1989年他来到美国,两年后拉脱维亚获得了独立。他的律师约瑟.夫默撒(Joseph Murtha)说,独立后的拉脱维亚找不到他的当事人的出生证明。默撒说,没有证据证明他来自于拉脱维亚。

他的律师说:“他可能成为一个没有国度的人”。

任何一个参加过审讯的人都知道确认被告有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法官与律师会向被告提示是否知道所有的权利。起诉人和检察官会宣读案子的详细记录。如果被告略有不同意见,法官可以拒绝被告有罪。虽然这是标准做法,但是也不一定需要向被告发出警告,如果他们不是美国公民,他们可能被驱逐出境。

马州的判例法规定,在没有被提醒情况下的认罪也是有效的。

已经退休但仍工作的莫兰(Moylan),为法院起草了一个大家一致同意的文件,他批评了辩护律师的失责。但他也同时肯了被告被定罪的可能性,他个人认为迪尼斯亚克无法在审讯时获胜。

“现在回顾起来,一切企图让被告逍遥法外,进而把犯罪现场蜕变成法庭审判台上的争辩,只不过是律师们一种让感情代替逻辑一厢情愿的做法,难免竹篮打水一场空。”这就是莫兰(Moylan) 的结论。

迪尼斯亚克的律师们希望法律的判决能根据人道处理。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马州众议员Kratovil支持移民改革
蒙郡反非法移民法太宽松 邻郡不满
钢琴独奏会 庆祝五月亚太节
美国首都庆祝法轮大法日 各族裔感恩师父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