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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提案 重惩性侵儿童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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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儿童遭到性侵害的事件频传,国民党立委杨丽环18日召开记者会,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法诉求,建议对儿童性侵害罪犯,处以2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不得假释、缓刑、免刑、赦免及减刑,以及加害者出狱后的预警系统和监控设施。

儿童性侵据有登记报案案件统计,2005年4,900件,每年增加千人。其中只有10%是陌生人,40%都是认识的人。而47%是儿童家庭的成员或左邻右舍认识的人。

为了保护儿童人权,杨丽环表示,将参考美国公布性侵加害者资料以供大众查阅的“梅根法”,和延长加害者服刑时间,以减少未来可能受害人数的“洁西卡法案”,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正草案。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内容包括,建立性侵加害人资料库,将加害人资料公开10年以上供民众查询,每年并必须更新档案内容2次;提高儿童性侵加害人刑度为2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不得假释、赦免;受刑人出狱后还应配合办理加害人登记、报到,不配合者则强制实施电子脚镣等8条修正条文。

【洁西卡与梅根法案】

美国“洁西卡.伦斯福德法案”已有43州立法,2005年因一个小女生被性侵累犯奸杀后所立,法案规定,对14岁以下儿童犯下性侵行为,强制判刑25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得保释或假释。犯人出狱后必须终身配戴全球定位系统装备,不得接近或居住在学校、儿童乐园、公园等儿童出没的地方。

另一个“梅根法案”是因一名为梅根的小女孩遭有性侵前科的邻居诱拐,在失踪87天后,签署通过第一个梅根法案,将性侵犯资料公布在网路上给社区居民查询。最近新法案要求,只要严重性侵犯搬入社区必须email给社区居民警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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