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无情 公寓租户也需财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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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编译报导)本周三(8月25日)凌晨4点,多伦多Danforth大道上Alem Superstore家庭用品店起火,殃及楼上几家公寓住户,其中包括Colin Adams一家,Adams家人听到报警器尖叫声后及时跑出家门,幸无人员伤亡。

据CBC报导,事后消防人员问Adams是否有财产物品保险时,Adams回答没有。警察告诉他,一旦真发生什么事情,会一无所有,居民一定要投财产物品保险,以防万一。

多伦多消防队长Dave Eckerman表示,居民不投财产物品险,这一现象在多伦多租户中十分普遍,估计至少80%的租户没有投财产物品险,许多租户想当然地以为房东已经投了保,而事实是,房东只投属于他自己的房子等财产险,至于租户的物品和财产,则不在房东投保范围。

多伦多都市租客协会联盟(FMTA)负责人Geordie Dent表示,根据住房租赁法规定,如果火灾非租户本人过失导致,房东应为租户提供所有物品损失赔偿;法律规定房东有责任保证住房条件良好,适合居住,符合政府规定的健康、安全、居住和维护等标准,房东如违反,由此导致的租户财产损失,房东有责任赔偿,但许多租户不了解这些规定,也不愿意与房东对簿公堂。

租户自己应该投财产物品险,可以保证万一出事能得到一定赔偿,而且得到赔偿也相对简单,无需花费精力和房东打官司,事情也变得简单得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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