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女工上访20年 数次被关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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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静慧采访报导)四川省重庆西南计算机四分公司女工赵秀珍,今年64岁,20年前在为单位送材料入库返回的路上被汽车撞伤致残,失去劳动能力,被单位停发工资,赵秀珍多年上访遭到残酷迫害,政府、公安、法院联手绑架,将其关进精神病院,捆绑、打毒针、敲诈钱财等,以阻止赵秀珍的上访。赵秀珍说:“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工作路上遇车祸

赵秀珍告诉大纪元记者,1990年1月11日11时,赵秀珍为单位送零件入库后返回单位,当她走到北京坝粮站旁百货商店一侧时被四川省青川县武装部肖家国驾驶的山鹿牌213A型越野小汽车撞倒在地,胸部软组织挫伤,第12胸椎、第1、2腰椎骨折。事发不久,青川县公安局交警队做出交通事故处理裁决书,认定青川县武装部驾驶员肖家国因超限速行驶,采取制动过迟,负事故全责。但是青川县武装部拒绝支付医疗费。

单位停发工资 法院篡改事发地

赵秀珍是在返回单位的路上因车祸致残,在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她所在的单位西南计算机公司并没有支付医疗费,而且以病假处理,停发了赵秀珍的工资。

1995年12月29日,赵秀珍向重庆市南岸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认定工伤。但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歪曲事实,篡改了赵秀珍出车祸的地点,将事发地点“北京坝粮店”篡改成“乔庄镇和平街商业摊区”,并以“赵秀珍受伤的地点是青州县乔庄镇和平街商业摊区,此地不是赵秀珍从工作地点到住家的必经之路。”为理由不给赵秀珍定工伤。

上访路途屡遭迫害

现实逼得赵秀珍四处上访申诉,至今已经20年。在她申诉上访期间遭到政府、公安、法院、政法委等部门联手迫害,多次被非法收容、非法拘禁、非法关押到精神病医院。

2006年9月16日,赵秀珍正在北京上访,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花园路派出所所长到北京冒充国资委工作人员将赵秀珍骗回当地,并将她非法拘禁5天。

2007年8月,地方截访人员再次到北京以国资委工作人员的身份将赵骗回当地。回到当地之后,南岸区法院院长、庭长、街道办主任、公安派出所、政法委等到场召开了4次会议都说要给赵秀珍解决问题,要求赵秀珍算个数据交给厂里,厂长也找赵秀珍谈话,让她计算出赔偿数额,好向上级报告。

2007年9月20日下午2点多,赵秀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出赔偿金额,交给厂子后不到两小时,花园路派出所打电话通知赵去拿扣押的身份证,当赵来到派出所,就被等候在此的重庆市沙坪坝红曹房精神病院的8个人用绳子捆绑起来,强行送往精神病院,也没有通知家属。

在精神病院里,这8个人将赵的衣物扒掉,手机和现金等物没收,用绳索把她捆绑到床上,打毒针,喂毒药,到第3天赵就不能说话了。后来一位有良心的医生暗地给赵打了解毒针,她才慢慢好转。

赵的女儿到公安、政府、工厂询问母亲的下落,对方都推说不知道。她女儿一家一家医院去查才找到自己的母亲,精神病医院告知是派出所和工厂送来的,没有指示和批文,他们谁也不敢放人。

在赵的女儿强烈要求下,政府逼其女儿写保证母亲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并逼迫赵的女儿交了赵秀珍在精神病院花的生活费、药费、医疗费、护理费、车旅费等共1万元后才放人。利用精神病院迫害上访民众,还逼迫被害人家属自己掏腰包,已经成为中共政府迫害访民的常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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