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荷兰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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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云帆荷兰报导)据NOS报导,从2011年1月1日起,荷兰一些新法规和政策开始生效。例如:

班车司机的年龄限制更改

从2011年起,班车司机的年龄限制从原来的21岁以上,改为18岁以上。所以如果要想做班车司机,不用再等到到21岁了,现年18岁就行。从今年8月份起,第一批年轻的公交车司机将接受培训。此政策将试行3年。

对受害者的赔偿

受害者有权要求施暴者尽快赔偿。但极少数赔偿还要等上好几个月,或者罪犯最终不了了之。从2011年开始,如果在法庭宣判赔偿后8个月仍没有支付的,政府要介入此事。此外,有关罪犯的审判进展,检察院将更好地通知受害者。

父母对犯罪儿童负责

如果14岁以下的儿童犯罪,父母双方必须和他们的孩子一起参加法庭审判。检察官认为,这样才能让父母更好地意识到对孩子教育的责任。此外,父母需承担他们孩子造成损害的经济赔偿。

社会廉租房政策

从2011年起,房管机构只能将90%的社会廉价出租房出租给税前年收入低于33,614欧元的个人或家庭。这些社会廉价出租房是指月租低于652.52欧元的出租房。对于收入超过这个数目、现在已住在社会廉价出租房的人可以继续住下去。

入籍费用大幅上调

荷兰内政部近日发布公告表示,从2011年1月1日起,荷兰个人入籍的费用从567欧上调至789欧,已婚夫妻或登记同居伴侣两人入籍费用则从719欧元调至1,008欧元。另外,18岁以下儿童归化入籍费用从85欧增至116欧。而持有居留许可证的难民或无国籍人士入籍费用则可以从费用中减免202欧元(以前可减免5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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