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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申请居留流程 台内政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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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4日电)吸引外籍优秀人才来台,内政部今天表示,将修法简化外国人申请居留行政流程;并明定跨国婚姻媒合业务者,以财团法人及非营利社团法人经入出国及移民署许可者为限。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入出国及移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内政部政务次长简太郎在报告中指出,这次修法重点包括,为促进跨国婚姻媒合公益化,明定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业务者,以财团法人及非营利社团法人经入出国及移民署许可者为限。

内政部指出,为确立执法依据,修正入出国及移民署人员查察外来人口事由,非仅限于虚伪结婚或收养的亲属关系;增订入出国及移民署人员执行人口贩运犯罪案件调查职务时,视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以遏止人口贩运。

内政部表示,为适当维护国家安全,增订国军人员出国,应先经其服务机关核准;另放宽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入国规定,以适当维护其返国权益。

内政部指出,修正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入国后得直接申请居留或定居,取消原本20岁以上的年龄限制;另放宽无户籍国民申请在台居留条件的规定,以保证居留、定居权益。

内政部表示,增订外国人持凭“签证、工作证、外侨居留证及重入国许可四证合一之有效证件”(即“就业PASS卡”)或其他已含有外侨居留证功能的证件入国后,得免申请外侨居留证,并简化外国人申请居留行政流程,以吸引外籍优秀人才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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