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投诉受压不准廉价卖面

人气 8
标签:

【大纪元2011年1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丽驹香港报导)继有零食店投诉被供应商施压,不可以平卖可口可乐之后,再有一间位于深水埗的杂货铺称,即食面总代理商要求他们调高售价至建议水平,否则不再给予供货。有议员怀疑事件中有大公司利用在市场的庞大势力,影响货品市场价格,损害中小企和小市民利益,这类行为涉及违反竞争条例草案的第二行为守则中滥用市场权势。可惜现时并没有相关法例制裁上述妨碍竞争行为,他促请政府立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通胀持续,食物价格的升幅更为明显,近年不少店铺以薄利多销形式营运。涉及的杂货店老板文景华于9月初在深水埗开设食品杂货店,顾客主要是区内基层市民。文景华联络日清食品公司订购出前一丁公仔面。日清指派其中一个代理商新亚姜糖与文景华交易,表示出前一丁公仔面的建议零售价为10元3包。

文景华的出前一丁公仔面来货价平均每包2.72元。他定价每包3元配合他的经营策略:“因深水埗大多数是一些年纪比较大的老人家和收入不高的街坊,希望卖便宜一些给老人家及可以独立买。”价钱相比附近的百佳和惠康超级市场便宜,当时百佳是34元10包。


文景华(右)在深水埗开设的杂货铺,遭即食面总代理要求加价,否则不予供货。(摄影:郑丽驹/大纪元)

被迫加价后生意跌一半

其后日清的职员致电文景华,表示收到百佳投诉,指文景华的即食面售价太便宜,并指示他要按建议零售价10元3包发售,否则会停止供货给他。由于该款面,全港只有两间代理商,担心两间代理商有联系,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文景华唯有妥协。文景华应日清要求加价,生意因此下跌一半。

文景华说,由开张到起价之前10月15号卖了4千包公仔面,平均每日卖一百多包,每包赚二毫多,起价之后由16日至31日,他卖了770包公仔面,每包公仔面赚五毫多,其实得到的利润影响不大:“我们不是因为赚不到钱而出声,问题是有些受惠的基层市民因为价格高了而受影响。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公道的事,所以我觉得应该站出来告知大家我们受到这样的压力。”他又指,供应商只供给4种口味的即食面给他,而百佳所有口味都齐全。

日清食品公司发出声明,指不会以“不按照建议零售价出售货品”为理由而停止供货,建议零售价格只作参考,零售店有最终决定权。而百佳就否认,强调不会向任何供应商施压,影响零售价格。

身兼消费者委员会委员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李华明表示,文景华的个案是赤裸裸扭曲竞争的个案:“文景华很明显是中小企,他的商铺约8百呎深水埗一个地铺,在9月初才开张就发生这件事,怀疑有连锁超市利用市场优势,迫总代理向小店铺施压,影响市场价格,损害小店利益。”

李华明要求政府加快公平竞争法立法,打击反竞争行为。他指出,立法会审议竞争条例时,很多代表所谓工商界的议员在竞争条例上极力反对。

公民党对事件极为关注,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已分别去信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要求就事件是否违反竞争政策作讨论,并邀请相关官员出席。亦致信予“竞争政策咨询委员会”主席、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要求竞争政策咨询委员会就事件主动进行调查,及解释相关行径是否违反竞争政策。

吁落实法律打击反竞争行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表示,事件反映只有落实竞争法,才能有效打击反竞争行为。在竞争法通过之后,委员会有权力调查供应商及有市场权势的零售商,竞争事务审裁处亦可严惩违规的公司。有关个案相信已有合理怀疑,让将来成立的竞争事务委员会展开调查,及作出惩处。

消委会表示,十分关注有关影响市场竞争的个案,将来竞争法一旦通过之后,一些在市场上有高占有率的公司,利用影响力或者联手打压其它店铺,就可能犯法,受影响商户可以向竞争委员会投诉,但现时就不能规管。消委会希望竞争条例能纳入私人诉讼权,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有专门研究超市与小商店营销手法的学者表示,曾接触供应商,承认有超市集团曾要求他们对个别店铺订下较高入货价,认为此举虽然不构成垄断但干预了市场,而要杜绝这类情况必须要订立公平竞争法,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及小店的经营权。

相关新闻
旧金山一饭店禁止华裔员工上班说中文遭投诉
香港非政府组织投诉订酒店被拒
大学内书店 遭学生投诉
上海一饭店经理竟喝下顾客投诉的酒中虫子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