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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校园集体霸凌 触法学生没有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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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新北市汐止国中发生集体霸凌事件,校长得知案情后遂主动联系汐止分局立即办理,决心将霸凌事件赶出校园;承办员警对于犀利霸凌行为不禁叹为观止,因此全案依刑法伤害罪、妨害自由等罪及少年事件处理法,将13名学生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侦办。

警方调查发现:参与霸凌行为的学生,年纪仅皆为13-15岁的国中生,霸凌行为、手段日新月异,竟然在比新奇、比创意,学生不仅殴打被害人,并要求被害人脱裤、立正、唱国歌,甚至命令他跳街舞,如此恶搞手法不禁让人疑惑现在的小孩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汐止分局警员陈思帆表示:主嫌与被害人因细故结怨,于4月16日上午伙同同学等10人,先派人诱骗被害人至三楼厕所后再加以霸凌,不仅对被害人实施拳脚,甚至要求被害人立正唱国歌、脱裤跳街舞,13恶少你一拳、我一脚、她一言,他也一句,霸凌行为像在开派对,共持续了40分钟,致被害学生头部损伤,下颚骨骨折,牙齿断裂,口腔黏膜破裂,脸部及手臂手肘皆有擦伤,

汐止分局副分局长陈锦明表示,校园霸凌行为若已触法,学生未必仍享有豁免权,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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