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反替补恶法 吁七一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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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林怡香港报道)港府修例堵塞议员辞职再选,火速强推立法会议员出缺替补机制,铁定下月13日要三读立法。大律师公会鲜有地在10天内三度发声明,批评替补机制违宪。昨日《城市论坛》上,有法律界选委重申,递补机制不能反映选民意志,批评港府今次在未咨询公众下匆忙立法,违反《基本法》,剥夺市民选举权和被选权,他日亦可能用其它制度取代基本法内的市民权利。参与论坛的泛民团体及讲者,呼吁市民七一上街反对恶法。

《城市论坛》昨日就替补机制进行激辩,台上台下针锋相对。身兼法律界选委的公民党成员郭荣铿强调,当局立法一定要合理、合法、合宪,立法程序一定要妥稳,而不能用一些政治的理由,强行取消市民的补选权。

选委:机制不反映选民意志

郭荣铿重申递补机制不能反映选民意志。他解释,选民投票时,根本无可能知道未来4年内将会有何人出缺,和将有何人可能替补,选民只有一票可以投给自己支持的名单,因此递补机制完全无法反映选民意志。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就指,五区公投亦反映市民表达意见的自由,不能剥夺。他强调,即使是变相公投,对香港亦有价值,将来港府如再推《基本法》23条,或当局有极端做法时,市民可利用机会用选票来表达。

罗沃启表示,《基本法》39条表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当中比例代表制的精神和原意,是要确保议会比例的构成要确保反映选民的力量。但递补机制让另一名单的参选人递补议席,完全违反有关精神,“理由讲不通”。

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就多次重复替补机制是要堵塞去年五区公投的漏洞,并指即使是替补的议员也是选举产物,不牵涉违反《基本法》。但被质问机制如何可反映选民意志和选举权的精髓时,他就多次回避问题。他发言期间,多次被在场民众喝倒彩。

人权监察:违反国际公约有台下市民担心替补机制会制造更多混乱,因为会出现策略性投票的现象,令选举变得黑暗,更可能出现立法会议员何俊仁遭殴打一类的买凶杀人事件。有市民则指,特首曾荫权日益专横,市民不能依靠立法会表达意见,就只有七一维园见。

公民党吁七一上街抗争

另外,公民党昨日在旺角街头举行论坛,呼吁市民踊跃参加七一大游行,反对剥夺市民投票权的补选恶法。

“华人民主书院”校长郑宇硕教授表示,市民上街游行是要争取基本的权利,因为自中共接管香港以来民怨不断升温,尤其近期政府强行以替补机制取代补选,剥夺市民的选举权,他指出之前已经有超过80名各大专院校的学者,联署要求当局取消递补机制,呼吁大家要活得有尊严,出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公民党九龙西支部主席毛孟静表示,日前终审法院主动提请人大释法,此举令人十分惶恐,今次在政府提出以替补机制取代以往选举填补议席出缺的条例草案上,如果泛民透过司法复核推翻的话,港府未知会否再一次提请人大释法。她呼吁所有泛民议员集体辞职,相信此举定能震撼国际。她又呼吁7 月13日立法会二读辩论时,市民前往包围立会,尤其是80、90后的青年。

大律师公会十日三发声明

另外,港府快刀斩乱麻强推替补机制的举措,令社会震惊,大律师公会前日第三度发表声明,逐一击破政府强词辩解替补机制合宪之说,更斥责机制不但违反比例代表制原意,更有违香港人权法案和国际人权公约,是不讲原则和有谬误。

公会举例指,假如选举中A党以最高票取得2席,B党取得1席,C党只有1票而落选,在替补机制之下,如A党议员去世,议席便会由B党落选者替补,令票数较低的B党议席反而比A党多。更荒谬的是,如果A党另一名议员都去世,C党只得1票都可以当选。

公会指出,选民投票时,根本无可能知晓替补人选,替补机制让落败者当选,未能表达选民意志。机制有违《基本法》第 68条立法会由选举组成的要求。

不过,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林瑞麟昨日称递补机制切实可行,不会出现大律师公会提出的极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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