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增广:给辽宁省省委书记王瑉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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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13日讯】尊敬的领导:

已经四年时间过去了,为什么我们的申诉一到朝阳市龙城区法院,政府就无人管,请问龙城区法院的天平还平吗??龙城区政府按没按《信访条例》办事,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还是国家的法律政策在朝阳市龙城区就没有效力?还是区里镇里的领导对科学发展观学习的不够??在保民生促增长化解矛盾的政策下,为什么我们家的土地纠纷矛盾有关领导踢皮球!!

我是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镇召都巴村二组村民。我父亲姚丙如于2003年3月31日与朝阳市十八中学在法定程序内签订封山承包合同。承包看护十八中学的林场经营种植山下二十亩耕地,承包期30年,一次性交付十八中学承包费7000元人民币,为响应国家政策自费买树苗封山育林,打井抗旱。但是在2007年12月31日,召都巴村委会以一纸通告的形式,在十八中学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强盗行为,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单方毁约不谈赔偿,强行收回林场与耕地,村书记花钱雇人开党员大会,到会村民代表没有达到法定人数三分之二,凡签字的党员和村民代表每人发三十块钱。在发包林地过程中,未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将林场和山下二十亩耕地私自承包给本村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一霸),与此人合伙承包,承包费,用村书记一半工资抵。村委会书记不顾国家法律,损害承包人的利益,我们几十次找到镇长刘井贵与镇书记胡生川,镇长给的答复是“你们就是告到中央也没用也的返回龙城区解决”,我们也找到龙城区政府,找到龙城区副区长汤平,主管农业的副区长汤平语出雷语“你们上告到中央要是上边能解决我谢谢你,你自己的地叫别人占了你来找我做什么,你去跟他打,你去跟他整”,我们还多次找到龙成区区长宋臻,龙城区林业局局长张宇雁,我们也多次到市里,区里信访也没用,我们到龙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与受理,三年了未能得到解决,到现在我们承包的二十亩土地被他人抢占,无法耕种,林地不能看护林地被严重盗伐,正逢辽西60年不遇大旱灾,家里已经颗粒无收,赖以生存的土地,林地被他人强占,在法制如此健全的社会主义的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村委会书记以权压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损害“三农”利益。龙城区政府,召都巴镇政府有关领导不为百姓做主互相推委,侵权者逍遥法外有人庇护,受害者无处伸冤状告无门!特别是龙城区法院不受理我们的案子,难道现在的社会必须用“幼儿园血案,开胸验肺,公交车纵火,自焚,跳楼等……”才能请动领导吗??

申诉人:姚增广1359116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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