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茹:被起诉的法国政府给韩国政府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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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19日讯】不久前,韩国法务部首尔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工作人员闯入一来自中国大陆、曾申请政治避难的法轮功学员家中,将其绑架之后连夜移送至外国人拘留中心。目前,此法轮功学员随时面临被强制遣返回中国的危险。这是韩国政府近两年继遣返十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后,对申请难民被拒的中国法轮功学员采取的又一次恶性行动。

韩国法务部的所为,不仅违背了韩国的相关法律和其签署的国际难民公约,也使韩国政府的形象受损。迄今为止,除了多国法轮功学员在韩国大使馆前抗议外,已有欧洲、美国关注中国人权的政要致信韩国总统李明博,要求其制止这一恶劣行为。韩国政府何去何从,是继续助纣为虐,还是真心悔过、终止行恶,将是未来能否被送上历史审判台的重要依据。

或许韩国政府可以从二战期间因帮助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而被起诉的法国政府的经历中得到警示。

1940年,法国被纳粹德国打败后,法国北部由纳粹德国直接占领,而南部则由纳粹扶持的傀儡政权——法国维希政府控制。据统计,当时维希政府的辖区内约有35万名犹太人,其中至少有一半人是从德国或者德国占领国逃来的。维希政府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不仅大规模地围捕犹太人,还在法国境内修建了许多集中营,其中德朗西集中营就有“死亡接待室”之称。

在1942年3月至1944年7月间,德国盖世太保和法国保安警察曾将法国北部75,721名(其中包括11,000多名儿童)犹太人关押在德朗西集中营。此后分76次,用国营铁路运输系统的专用列车将这些犹太人押送到奥斯威辛等集中营,这些人中大部分死于集中营里,战后仅有2,500余人幸存。

战后的法国政府是建立在戴高乐建立的“自由法国”流亡政府基础上的,虽然新的法国政府对那些迫害犹太人的“法奸”进行了清算,但在战后数十年内,法国政府一直表示“从未参与”反犹行动。犹太人幸存者和死难者家属对法国政府的起诉一直得不到重视。

直至1995年,当时的法国总统希拉克才首次公开承认,法国曾协助纳粹德国将数万名犹太人运往纳粹集中营,“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1997年,法国政府成立了马泰奥利委员会,以研究从1940年至1944年间,纳粹当局或维希政府非法掠夺了犹太人的哪些财产。在该委员会已完成第一阶段的统计后,建议政府向法国犹太社会归还数亿欧元。法国还曾在2000年设立特别委员会,向曾遭维希政府驱逐的犹太人受害者及家属赔偿5亿欧元。

从2001年开始,不断有幸存的犹太人和犹太死难者家属起诉法国政府。2003年,图卢兹行政法院受理了法国绿党政治家阿兰‧里皮兹(现任欧洲议会议员)和姐姐海伦娜代表故去的父亲乔治和叔叔提起的诉讼。2006年,法院的裁决结果为:法国政府和法国国营铁路公司在二战期间,协助纳粹德国向集中营遣送、转移犹太人的行为有罪;责令法国政府和国营铁路公司向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6万欧元的赔偿。这是法国政府首次在类似案件中败诉,并为60多年前的历史承担赔偿责任。

2009年2月16日,在审理霍夫曼‧格雷曼内女士的案件后,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正式承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政府曾大规模将犹太人遣送至德国纳粹集中营,并对此道歉。最高行政法院同时表示,针对其他国家受害者的赔偿请求,法国政府将“参照”欧盟其他国家的判决情况,尽可能给予任何形式的赔偿。法国舆论认为,这个裁决是对法国政府在纳粹大屠杀历史中扮演的角色最明确的承认。

很显然,法国维希政府在纳粹大屠杀中扮演了极为不光彩的角色,虽然他们的手上没有直接沾上犹太人的鲜血,但不顾道义将犹太人送入死亡集中营,又与直接杀人何异呢?

如今,韩国政府选择了与当年的法国维希政府同样的做法:明知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被残酷迫害,却依然屈从中共,持续将他们遣返。试问,如果被遣返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这罪责难道韩国政府不应承担吗?这虽不是直接杀人,但胜似直接杀人。

当历史翻过这一页,当迫害被终止、施恶者站在正义的审判台上接受审判的那一天时,韩国政府有何借口为自己辩白呢?也许会说,这不过是少数人的罪恶,但“少数人的罪恶”却通过“大多数”的身体力行,形成了一种“集体性的罪恶”。也就是说,对这样的罪恶漠视的李明博政府,无论如何都将无法摆脱被追责的境况。

看史思今,韩国政府能否以被起诉的法国政府为前车之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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