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地监局新指引保障客户资料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2011年09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香港报导)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发出新指引,要求代理在收集客户个人资料时,需提供一份声明,清楚指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及资料有可能转移。

自07年至今年8月,地监局共接获17宗涉及有地产代理把客户个人资料转移给第三方的投诉,但没收到地产代理转售客户资料予另一家地产公司的有关投诉。

针对地产代理直接促销、收集、使用及处理客户个人资料,地监局发出新的执业通告,有关规定列明,除非获客户同意,否则代理不应该将资料向另一间地产代理披露,就算用资料去帮忙找律师或按揭,亦要先得到客户同意。

规定指出,地产代理向客人直接促销时,需说明客人有权拒绝再接受促销。如果地产代理违规,个别代理或代理公司会被吊销牌照。有关规定将于下月起生效。◇

相关新闻
地监局约见中原跟进THE ICON
港记协音乐会突改网上举行 陈朗昇:不想浪费大家努力
香港环保署指外卖寿司可用胶盒
香港城巴获批引入20名外劳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