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农地变更工业区 公设未完不需缴地价税

人气: 4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2年1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中市梧栖区纪先生在台中港特定区内原有农业用地,经都市计划变更为工业区后,仍作农业使用,不知是否需要征收地价税?

中市府地方税务局表示,有关作农业使用之农业用地,依土地税法第22条规定课征田赋,为照顾农民,目前田赋停征中,故无需负担税赋。但工业区则需符合公共设施尚未完竣前、依法限制建筑、依法不能建筑,仍作农业使用者,始得征收田赋。

地税局也指出,而所谓公共设施完竣系指道路、自来水、排水系统及电力等四项公共设施皆已建设完成而言。因此都市工业区的土地在公共设施尚未完竣前,仍作农业使用者,得申请课征田赋,等到公共设施完竣后,除依法限制建筑、依法不能建筑,仍作农业使用者外,在公共设施完竣次年起,要课征地价税。若有问题,可利用0800-086969免费电话或沙鹿分局04-26624146按112分机。

(责任编辑:罗令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