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律师宣誓 让人无言以对的荒谬

陈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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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30日讯】昏招连出的司法部,继“被失踪”与“不通知”可以无法无天的写入刑诉法后,日前又高调出台“律师宣誓制度”。一纸令下,所有新科律师及申请更新牌照的执业律师,都一定要在获得许可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按规定分批或集体参加宣誓仪式。换句话说,想要在大陆当律师,就必须先宣誓效忠共产党,拥护中共的领导。此令一出,舆论水花四溅:法律岂能沦为权力的奴隶?

顶着司法,祸乱司法的司法部,最爱接轨国际。但是不伦不类的誓词内容,完全格格不入国际标准。全世界的律师若有宣誓,效忠对象都落在国家法律与委托人权益,尤其绝对强调职业道德,例如意大利的实现公平正义,法国的恪遵正直良心。如果真要宣誓,为什么不是让律师宣誓捍卫真理与公平正义?试问,有哪一个国家会去逼迫从业律师宣誓拥护政党,过分的是,还只有唯一选择。

“以党为先”的誓词,不要说毫无道理,也根本于法无据。律师不是公职人员,现行的《律师法》既无宣誓的规定,也不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义在其中,更没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确立人民至上的国家《宪法》,明明订定公民享有信仰的自由。因此,出台律师宣誓制度的司法部,若要满足自己不违法、不违宪的逻辑,那么,当务之急是否应该先改《宪法》?

何况,司法部要求律师宣誓效忠中共,不论青红皂白都要替党辩护,这样还可以名曰“律师”吗?如果要律师一切都是中共说了算的唯党是从,岂非变相的入党宣誓?难不成,这就是司法部长吴爱英的居心:律师本来就应该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代理敏感案件必须“政治正确”。甚至,她还声称律师行业有必要设置党联络人,以方便“指导工作”,这样才能实现“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显然,这一切只是司法部为了严控参与维权的律师,并吓阻他们接办人权或敏感的案件。现任司法部长的吴爱英,在担任山东省领导,主管公检法工作期间,就以“执法严格”,深受江泽民肯定。而近年来重庆的打黑唱红,最卖力配合的,除了公安系统,就是司法部。

两会临别提改革的温总理,坦言最忧文革或重来。但是,总理不知道吗?今时今日的中国,文革并未走远;此时此刻,还以更触目惊心的恐怖进行。人民专政的工具,变成了专政人民的凶器。司法不去打击贪官污吏,反而处处打压为民伸冤的律师。许多参与维权的律师,接二连三的被吊销执照,甚至被拘捕、被绑架、被软禁、被刑求、被入罪,被妻离子散,被生死不明。然而,悲莫悲兮的是法轮功学员,公安系统不去惩奸除恶,反而无所不用其极的赶尽杀绝国家的善良好人。

总之,心中若无有所敬畏的价值或信仰,徒具形式的宣誓有用吗?这一点,中共当局最清楚不过。贪官污吏在入党宣誓的时侯,哪一个不是口口声声的清廉不收贿?如今,中共的贪官,不仅满官场,也遍世界。而且,裸的裸,逃的逃。

唯有,律师如高智晟与陈光诚等人,虽然未曾听闻他们的宣誓,但见他们以身固守公义的承诺。还有,千千万万的法轮功的修炼人,根本无须法律的规范,不论何时何地,他们的善良与道德,远远在世俗的标准之上;而他们对信仰的坚贞,更是威武不屈,富贵不移。

有招出到无招的司法部,荒唐恶搞的《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只能自欺欺人之外,又为“司法部不司法”的严重法盲,再添一则超瞎的连篇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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