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文薰:富士康应该趁早离开中国

童文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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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23日讯】最近又看到一系列富士康的负面新闻,以独家的形式披露在大纪元网站上。这些资料是“知情人士”看中大纪元没有政治顾虑也没有置入性行销的拘束,敢言其他媒体不敢言的特性,主动提供资料给大纪元。

几乎是每日一爆的方式,7月20日大纪元记者陈静慧、洪宁【独家】〈成都富士康跳楼事件频繁 知情者揭露内幕〉;7月21日大纪元记者陈静慧、洪宁【独家】〈被掩盖的成都富士康惊人爆炸事件〉;7月22日大纪元记者陈静慧、洪宁【独家】〈成都富士康再曝骇人听闻的奸杀案〉。

从内容来看,问题包括员工跳楼自杀、爆炸工伤以及性侵与杀人刑案。如果这些事情都属实,在法律上富士康公司应该负责的只有爆炸工伤一案,其余员工跳楼自杀、性侵刑案、杀人刑案都是地方政府与警方应该负责调查并追究责任者,在法律上与富士康公司完全无关。

先说员工跳楼事件。在2010年我曾写了一篇文章《抗议富士康?何不抗议中共?》登载在《新纪元周刊》http://www.epochweek.com/b5/179/8117.htm。在富士康刚被跳楼门困扰时,还写了另一篇文章《富士康上祭台 中共将成主祭品》http://www.epochweek.com/b5/177/8059.htm。

中国的年均自杀率,根据外国的统计是23/10万人,根据中共的数字则是16/10万人,远高于全球的平均自杀人数10/10万人。中国的自杀人口如此庞大,而且年龄集中在年轻人这个世代,完全与地球上其他地区不同,可以说是自成一格。

富士康在广东深圳雇工超过45万人,年均自杀人数按中共的数字来算,应达72人才“达标”,超过72人才“逾标”。但富士康跳楼门被中共媒体大炒作时,也不过是12跳,远低于中国的年均自杀率。因此与中国社会相比,富士康厂区优于中国社会6倍!

如果富士康的自杀案件值得特殊关注,那么全中国的自杀人口更该放大检视!为什么在“和谐的中国”活不下去的人口远高于全球其他地区?

接着看发生在富士康宿舍的性侵害案与杀人案。这些案件是因为富士康公司包庇纵容才发生?又或者是这类的犯罪在中国并不罕见,并且事后很难得到公平与公正的判决?回想一下瓮安的“俯卧撑死”、邓玉娇事件、四川大竹杨代莉被奸杀案,无数的案件最后都是官官相护,受害人家属反而遭受当局迫害,最后演变成群体事件。

突显所谓的“富士康问题”,公平吗?与其说富士康是一个血汗工厂,无宁说富士康是一个开在血汗社会的工厂。如果把富士康斗倒斗垮,可以改变中国劳工的待遇、人权、司法权吗?如果可以,让我们欢天喜地、毫不容情地把富士康消灭吧!于是中国的一切问题得到解决──再无跳楼门、再无工伤案、再无性侵案与杀人刑案,同时所有的责任人都负担应有的民刑责任。问题是,能吗?如果终结了富士康却不能终结以上的问题,那么,问题出在谁身上?

富士康有错,错在成为中共压低中国工资的协同者。但富士康同时也是受害者。富士康的问题是所有外资在中国的共同问题。这是将工厂设在极权社会、血汗中国的宿命。但当竞争对手都“钱进中国”时,富士康背后的代工买主也是富士康必须在血汗社会抢得一席立足地的原因。富士康的一切管理措施,无非为了防杜智财权被侵夺,防杜正版产品一上市,山寨版也同时出现在中国市场的冷酷现实。

但除了富士康以外的全中国工厂,尤其是国企的工厂里又发生过哪些事呢?化工污染的重大案件数不胜数,煤灾、矿难、豆腐渣工程……又有哪些得到中国媒体的据实揭露与忠实报导?有哪些得到中国司法当局的公平审判与权利回复?有哪些责任人被究责查办?

富士康的母公司鸿海在台湾从不曾有这些跳楼门、爆炸、奸杀案件的困扰。何以在中国的道路如此艰难颠簸?结论很清楚,水土不服。富士康应该趁早离开中国。

(作者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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