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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界赴NCC 检举旺中媒体报导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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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学者及民团针对旺中集团所属媒体中天新闻台恶意报导“黄国昌走路工”系列新闻,污蔑反旺中学者黄国昌发钱雇走路工,他们发起“检举中天电视台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网路连署 ,不到3天已有近2千人、20多个团体连署,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委员钟起惠刚卸任也加入连署。

15日下午发起检举连署人代表先到NCC递送检举函,投诉中天已违反营运计划承诺,盼依法调查惩处。他们再到中天电视台递函,希望旺中集团就报导不实内容进行更正,并公开向黄国昌与社会大众道歉。NCC表示,将在了解检举函内容后,再决定如何处理。

NCC有条件通过旺中并购案后,反旺中风波未熄,日前有700多名大学生到中天电视台抗议,他们反对旺中成为媒体巨兽,也不满“黄国昌走路工”报导,并大喊自己不是走路工,完全是自发性的聚集。今日下午媒体改造学社召集人林丽云、台大新闻所教授张锦华及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会长陈晓宜等人在NCC门口举行记者会,他们强调中天电视台的“黄国昌走路工”系列新闻,恶意扭曲事实,践踏新闻专业,损害阅听人权益。

林丽云表示,中天电视台一再犯规,从批斗前NCC委员、立委叶宜津到学者“黄国昌发走路工”系列新闻,不仅违背新闻专业,更丧失新闻伦理,其所做所为已经引起社会公愤。NCC均未监督查处,难道都睁一眼闭一眼没看见吗? NCC应对中天电视台制造假新闻的恶质报导及内部不当营运进行调查与惩处。

张锦华表示,NCC接获检举函后,应依卫广法第1条:“保障公众视听权益”,第17条“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以及第9条和29条有关营运计划之规范,调查惩处中天新闻台。NCC不应只是消极地推给恐已名存实亡的中天伦理委员会处理而已,事实上,中天电视台伦理委员之外部委员竟也有半数于近日辞职,其自律机制几近崩溃!

陈晓宜表示,旺中集团以中天电视台、中国时报及时报周刊恶质操作“黄国昌走路工”新闻报导,并在完全没有事实根据之下,甚至对学者黄国昌用类似侮辱性、诽谤的字眼来说,应予以严厉的谴责,并要求媒体有自律的精神。

目前人在美国的黄国昌透过声明表示,NCC应依法要求中天电视台在“同等时段”、“同等篇幅”进行更正并公开道歉;并依法予以警告、科予罚锾等处分。

NCC参事黄金益表示,我们会看实质陈情内容而定,依法进行事先分析与相关审理。

台湾学者及民团发起“检举中天电视台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网路连署

致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根据卫星广播电视法第一条:“为促进卫星广播电视健全发展,保障公众视听权益,…”,第十七条规定电视节目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以及第六条和二十九条有关营运计划之规范,本人欲向贵单位投诉:

  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中天新闻台处理“黄国昌发走路工”的系列新闻,以恶意扭曲事实的报导方式,污名化中研院副研究员黄国昌先生发走路工并且逃避责任,企图误导阅听人认知,损害阅听人权益,践踏新闻专业,伤害社会正义;此种将媒体公器私用,打击异己之行为,已威胁言论自由表达,实不可取,更有违法之嫌;而且,中天电视台业已再度违反其伦理委员会讨论决议之涉己事务原则,其自律委员会中, 半数以上的外部委员(至少3位)均已于近日辞职!显示其已无自律之能力,更已违反其营运计划之承诺,企盼贵单位依法调查惩处。

说明如下:

一、黄国昌先生于7月26日召开记者会澄清他完全不知走路工一事,中天亦无任何可兹证明黄国昌发走路工之事实,却仅以“有人发走路工”之影像来指控发钱者即黄国昌先生,明显是没有根据的误导,违反阅听人知道事实的基本权益。
  
二、新闻内容显然先自行认定黄国昌有发走路工之“事实”,接着污名化黄国昌使“杏坛蒙羞!”;在认定黄国昌即“走路工发起人”后,然后指控“黄国昌避重就轻推责任”。此种新闻报导明显为一种造假、栽赃以及新闻审判的最恶质做法。

三、除此之外, 黄国昌于七月三十号赴美研究(获得美国 Fulbright 奖学金),中天竟说他是“神隐赴美”、“不愿意一起追查真相”,再度错误报导,营造畏罪潜逃的形象;以媒体公器误导事实、打击异己,违反新闻专业,损害阅听人权益,破坏善良社会之本质;更有威胁言论自由、制造寒蝉效应之现象,实极不可取。

四、除了新闻报导外,中天的谈话性节目(如新星光大道和新闻龙卷风等节目)也充满了同样的误导、栽赃及不实指控,亦请贵单位依法调查惩处。

五、中天电视台之营运计划书对公平报导、事实查证、以及涉己事务报导原则等承诺,恐已多次违反,亦请贵会依法调查核处。

事实上,中天新闻台“伦理委员会”之外部委员,至少已有3位受人尊敬的委员陆续辞职(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胡元辉、政大广电系教授刘幼琍、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等),胡元辉和纪惠容受访时均明白表示,因中天新闻台在旺中案涉己事务的处理上未能达成伦理委员会要求,认为伦理委员会效用不大,已有愧职责,因此辞去伦理委员会委员一职,也就是已有半数以上的外部委员辞职,显示中天电视台之自律机制已经崩坏。

发起检举连署人:

中正大学传播系 胡元辉
中正大学传播系 管中祥
媒体改造学社召集人 林丽云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 纪惠容
台湾记者协会会长 陈晓宜
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 洪贞玲
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 张锦华
台湾大学经济学系 郑秀玲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 刘静怡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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