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原油进口放开草案初定 门槛高地炼企业经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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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任义报导)大陆原油进口权开放进入倒计时,中共国家能源局已完成原油进口权放开初步草案的制定,根据其制定的范围门槛非常高,目前几乎没有地方炼油企业能够完全满足条件,地炼企业表示经营太难。

油源垄断问题已久原油进口权将开放

油源问题是长期困扰地炼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没有原油采购配额,用于提炼的油基本上都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剩余的边角料,要进行发展的话,这对地炼企业来说几乎就是夹缝中生存。

原油进口权开放已经进入倒计时,中共国家能源局在10月底已完成原油进口权放开初步草案的制定,明确了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条件,并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方案最快11月出台。

油源垄断由来已久,目前对于地炼企业没有任何扶持补贴政策,各类资金需要企业自筹,这对于所有地炼企业来说都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民企获得国家补贴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整体巨额利润情况下,中石油和中石化获得了高达近千亿元政府财政补贴。

中石化某位领导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作为央企在政策等各方面都得到扶持和倾斜,地方企业根本无法竞争。就是开放原油进口配额,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在9月份发改委启动炼油行业的大普查后,10月中上旬,发改委经贸司也约请中石油、中石化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题研究上游进口权开放问题。因为央企的性质决定发改委等部委在制定方案时,也是在为央企量身定制。该领导解释说:“发改委是先找我们开会来征询意见,根据我们的意思然后才找的地方企业开会。”

即使放开一个口子也是有意为之,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直白地说:“就是放一些民企进来我们的圈子一起玩,我跟你讲,那些民企极有可能就是我们央企甚至上面领导在背后参股的企业。”

门槛高地方炼油企业经营难

征求意见稿原文显示,草案确定了进口权企业认定范围,原油加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规模、环保、安全、质量、配套等要求。主要炼油装置实际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500万吨/年,并且单套装置不低于30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不低于300万吨/年,三次加工能力不低于400万吨/年。

有企业和分析人士认为,如果把三次加工能力的条件考虑在内,那么目前几乎没有地方炼厂能够完全满足条件,这个门槛非常高。

此外,企业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资产负债率小于70%;炼油企业规模、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和节能要求以及原油加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开工负荷率、轻油收率、加氢装置比例等)达标。

山东淄博汇丰石化办公室负责人李先生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证实,这个方案制定的标准太高了。“从资金、产能、油品质量等等都做了很多的限制,能达到标准的简直太少了。这样等于没有放开什么,还是在那个框框里,地方企业还是不具备竞争力。”

汇丰石化技术科的王先生也表示,单从技术层面的要求就令地方企业望而却步。“地方炼油企业用的都是央企用剩下的,产品质量肯定会差一些。如果进行油品升级的话,资金甚至要上亿,根本没那个能力。”

此前市场有消息称,2014年东明石化、中化弘润、海化集团有望各获得500万吨原油的配额;另有消息称,地炼数量可能在5~8家,总量在1000万吨到2000万吨之间。不过,除了中化弘润对外证实将有望获得配额外,其他企业还没有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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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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