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庭审 律师力辩法轮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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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02日讯】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广东梅州市梅县中共法院对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来自北京的律师首次在梅州地区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令法院、检察院人员不知如何应对,最后决定不当庭宣判,说是要择日宣判。

据明慧网报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广东梅州市梅县中共法院在梅县新城行政区法院大楼第一审判庭非法开庭,协同梅县检察院、公安,对卜伟泉、杨莉霞、黄银英、曾桓涛等法轮功学员进行构陷迫害,进行所谓的“审判”。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依法为法轮功学员黄银英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及众乡亲等,共一百多人共同见证了这次庭审。

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这在梅州地区还是第一次。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八点多开始,陆续有闻讯赶来的人走入梅县法院大楼。中共机构指使“法警”对进入大楼的人逐一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查看身份证并登记姓名后,才允许进审判庭。据了解,有近二十名未带身份证的人只好在庭外围观,有为数不少的人则在大楼附近等候消息。

上午九时多,非法庭审开。姓吴的主审法官威胁旁听者不得录音录像等,梅县法院还指使所谓审判员张巧玲和一名陪审员、一名书记员实施对卜伟泉等的非法审判;梅县检察院指使的所谓“公诉人”叫杨美宏。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不断有警察在对旁听席上的世人进行录像。

法轮功无罪

律师从控方指控当事人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缺乏法律依据、法轮功是思想信仰而不是邪教、国家保护公民的信仰自由等方面为他的当事人黄银英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还提到公安部所认定的邪教组织中不包括法轮功,黄银英等人告诉世人“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并没有错,更没违法犯罪!

律师从专业角度指出,控方提供的所谓证据漏洞百出。比如,姑且不论卜伟泉被收缴的电脑里面有无法轮功相关资料、存有相关资料是否违法,按规定,对电脑所做的所谓电子证据鉴定,应该由省级鉴定机构负责才有效,但本案提供的鉴定结论是由梅州本地做出的结论,不能作为证据提交。又如,本案提供的作为证据的照片并不是所谓案发现场的照片,而是公安部门事后胁持当事人到他们认为的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的地方,由警方悬挂后摆拍的所谓指认现场照片,是无效证据。等等。

面对律师依法所做的有理有据的精彩辩护,中共法院、检察院人员不知如何应对。所谓的“公诉人”杨美宏更是荒唐地将律师关于如何界定邪教的提问,反过来问律师。

据了解,卜伟泉、曾桓涛、黄银英均不同程度地为自己做了辩护。黄银英提到,自己过去身体很不好,通过修炼法轮功后身体一直都很好,就凭这一点,必须如实告诉世人自己的切身体会,没有任何别的目的。而原本好好的黄银英,据悉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不止一次出现昏迷现象,不知何故。

至上午十一时左右,庭审结束。中共法院人员并未当庭宣判,说是要择日宣判。

从法庭出来后,世人都在纷纷议论律师说得真好,原来法轮功真的没有错,法轮功学员真的没有错!对这么一群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进行这么残酷的迫害真是太无耻了!

目前,卜伟泉、黄银英、曾桓涛可能仍被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看守所,杨莉霞则可能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芹黄看守所。到非法开庭前,除黄银英的家属通过律师介入而见到过亲人外,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一直未能见上自己的亲人。

事情背景

年约五十岁的卜伟泉先生,是梅州市鸿艺建筑公司优秀项目经理;妻子杨莉霞是一位善良纯朴的客家妇女,两个女儿的好妈妈。黄银英女士,年近六十岁,是梅州市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由原梅州市建筑设计院转制而来)职工,修大法后,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得单位上下敬重。曾桓涛先生,年约五十岁,梅州市南龙公司职工。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卜伟泉、杨莉霞夫妇及黄银英、曾桓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梅州兴宁市境内被绑架,卜伟泉的汽车被当场抢走。当晚八点多,十多名警察到卜伟泉梅城江南新中苑住家抢劫,踢坏他家三楼房门,翻箱倒柜,抢走大法书籍和两台电脑及手机、现金(数量不详)等。卜伟泉的两个女儿面对父母双双被无理绑架,不知所措。同时,十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在居委会人员等陪同下,气势汹汹地到新中苑黄银英家中非法搜查,抢劫走大法书籍和李洪志师父法像等一批私人物品。曾桓涛家同时遭抢劫,被抢财物不详。曾桓涛的孩子回到住地,不见了父亲,过后才知道父亲被绑架。而他的妻子因不堪中共长期迫害的压力,一度提出离婚,至今与曾桓涛分开居住。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梅县检察院非法对四位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所谓“逮捕”,卜伟泉的亲人拒绝在非法逮捕通知书上签字。

(责任编辑:丁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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