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兰市议会投票通过“有薪病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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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无忌波特兰编译报导)经过数个月的讨论,周三(3月13号),波特兰市议会一致投票通过了“有薪病假”的历史性条例。

市议员Amanda Fritz表示:“对于美国的人权来说,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在我的心里,我相信这是正确的……真正的改变需要做出奉献。”波特兰市加入西雅图,旧金山,华盛顿DC,和康涅狄格州,成为有薪病假法令的管辖区。

早在去年,提案的倡导组织“Family Forward Oregon”组成联盟,开始推动有薪病假政策。他们找到了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者,在市议员Amanda Fritz的帮助下,修改政策,并推动提案进程。

根据条例规定,波特兰的私人雇主必须让员工每年有40小时的病假。雇员每工作30个小时就可获得1小时的有薪病假。雇员需要一年至少工作240小时才有资格。6名员工以上的企业必须提供带薪休假,而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提供无薪假。新雇员将在工作三个月后开始有病假。“有薪病假”政策获得工会和有色劳工团体的广泛支持和推动。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公平的问题。

然而,“条例”也引起重大的商业利益集团的批评,其中包括波特兰商业联盟和西北杂货协会。他们说,条例推动的过程太快,并不全面。也有人说,这项政策将减少已经微薄的利润。波特兰商业联盟代表Megan Doern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个不完美的条例,对小企业产生不利的影响。我们担心,在现行条例下,对于公司提供的病假或休假福利的记录保存,缺乏保护。”

波特兰现在开始将拟定“有薪病假”的具体规则,并计划在2014年开始生效。

(责任编辑: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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