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房东 美国爱州中国留学生被判17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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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冯德成编译报导)前美国爱荷华大学(University of Iowa)的中国留学生唐彭(Peng Tang)被控假借租房,诱骗另一名中国女留学生并在她的公寓里强奸了她。在唐彭认罪后,爱州法官8日判他最多17年监禁。

22岁的唐彭面临17年徒刑,但将有机会获得假释。唐彭原本被控一级绑架罪,面临终身监禁的可能性,但在二月时,他承认犯了较轻的第三度性侵犯罪和勒索罪。

据Johnson郡检察长林妮司(Janet Lyness)表示,唐也因试图收买证人而被定罪,必须服刑七年后,才会有资格申请假释。

出狱后,唐将注册为性犯罪者,并在余生都只能获得某种形式的监督假释。他也将被交给移民局,有可能被驱逐出境回中国。

在周一的判刑庭讯中,受害者和唐的朋友都没有出席。检察官林妮司读了受害者信,谈到她的生活如何因此事件而改变了。

受害者在信上说:“我不能忘掉他是试图把我戴上手铐和他用毛巾塞进我的嘴里。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入睡,前两周我一直在做恶梦。”

受害人在信中说:“好几周她都没有去上课,因为许多的中国学生都在谈论这个犯罪事件。”

她又说:“在中国我们一胎化政策,我是我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对我投入了大量的支持和期望,他们选择了爱荷华大学给我,认为爱荷华州将是一个能够安静学习和生活地方。他们简直不敢相信发生了这件事,我的妈妈终日以泪洗面,吃不下饭。”

受害者说,唐彭在中国互联网上散布“扭曲事实的故事”。她说:“很多中国学生相信了唐的故事,在Twitter和Facebook上对我攻击,甚至在网上张贴了我的照片。使我的学习大受影响。”甚至连我在中国的家人都受到影响。

她写道,在中国大多数女性都不向当局报告被性侵犯的事。但是,为了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在其她学生身上,我让她们知道她们的权利。

她写道:“我认为被告应该被终身监禁,因为他对女人和他的同胞的侮辱行为。”

在听证会上唐代表自己强调说,他的认罪是“Alford式认罪协议”,也就是说他同意认罪协议是为了避免终身在监狱里生活——他不承认自己有罪。

通过翻译唐说:“我接受认罪协议,但我没有犯罪。我不希望这件事威胁到我的余生。”

唐说,如果他真的犯了罪,受害人不会同意他的Alford式认罪协议。他还表示,他没有在网上发表任何故事,因为他一直在监狱里。不过当局指控,唐与监狱外面的朋友合谋,要求受害者改变她的故事。

通过翻译唐说:“如果我做了如她所说的事,人们会批评我说我是坏人,而不会去批评她。”

唐在2012年4月被逮捕,原因是他涉嫌强奸一名女子,那时她让唐参观她的公寓商量转租问题。警方表示,唐将她锁在一间房里,而且在她的嘴里放了一块毛巾,并试图把她的手绑在身后。

警方还表示,唐照了多张受害者的裸体照片,并用刀子威胁她不要告诉警方,否则将于网上发布这些照片。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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