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薄熙来遭到的是第二次判决

薄熙来犯酷刑罪 六年前澳洲法院已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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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05日讯】(新纪元周刊341期,记者文华报导)审薄案国际瞩目,薄熙来真正的三宗罪不只是受贿、贪腐跟滥权,而是万国公罪中的三宗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早在2007年11月,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已裁定薄熙来被控“酷刑罪”成立,薄熙来也因此被贬重庆。

针对中共在山东济南中院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8月22日表示,薄熙来是严重迫害法轮功的首恶之一,更是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四大洲12个国家提告万国公罪的主要元凶,并且遭到西班牙国家法院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但这次济南中级法院从起诉到审理,对薄熙来迫害法轮功的所有罪证只字未提,根本是不符合司法正义的政治审判。

朱婉琪强调,薄熙来真正的三宗罪不只是受贿、贪腐跟滥权,而是万国公罪中的三宗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她指出,中共司法对薄熙来迫害法轮功的种种罪证视若无睹,证明中共根本无意停止迫害,还在继续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国际社会应强烈谴责。

事实上,早在2007年11月5日,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已就法轮功学员潘宇以酷刑罪控诉薄熙来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对无故缺席的被告做出缺席审判。最后法庭裁定原告潘宇胜诉,薄熙来被控“酷刑罪”成立。目前法院正在核算薄熙来对原告身心造成的巨大伤害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2007年9月4日,薄熙来以中国商务部长的身份随胡锦涛到澳洲出席亚太经济合作会议(APEC)峰会,抵澳首日在其下榻的宾馆里,薄本人亲手接到了法轮功面交的起诉状。此前的去年4月,薄的随行人员也在澳洲接到控告薄犯有酷刑罪的起诉书。

按西方法律规定,被告或其随从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出庭应诉,并接受法庭调查,然而薄熙来一直没有出庭,也未做出任何回应。澳洲法院在多次调查聆讯的基础上,最后决定施行缺席审判。

薄熙来犯下的酷刑罪行

原告潘宇因坚持修炼法轮功,2000年曾被非法关进薄熙来管辖的辽宁省龙山劳教所,受到警察4万伏高压电的酷刑折磨,险些丧命。原告在起诉书中写到,薄熙来在任职中共大连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省长期间,亲自操纵指挥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导致辽宁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分之一。截至2004年4月19日,辽宁省经海外人权组织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103人,居全国第四。如今,薄熙来已被法轮大法真相博物馆收入恶人馆以警示后人。

比如在2000年10月,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发生将18位女性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推入男牢、任男犯肆意强奸的恶性事件。大连教养院除酷刑折磨外,还采用最下流卑鄙的性虐待折磨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报导,2003年初,辽宁省法轮功学员王云洁,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被马三家劳教院警察用几千伏的高压电棒,电击乳房数小时,致使整个乳房完全溃烂。第二天警察郭铁英等还强行把王云洁双腿双盘上,并用布条把王的手、腿、头紧紧地绑在一起,整个人被绑成了一个球状,还用手铐将双手从身后吊铐起来,捆绑吊铐长达七个小时。从那以后,王云洁既不能直立行走,也不能正常坐立。

辽宁省对法轮功男学员的性摧残也是怵目惊心的。2001年法轮功学员曲辉被大连市教养院警察长时间毒打,并电击男性生殖器,导致曲辉颈椎骨折,生殖器溃烂,高位截瘫在床,至今已六年多。

此外,警察还把思维正常的法轮功学员关入精神病院,利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摧残法轮功学员。在澳洲法院缺席审理薄熙来酷刑案时,来自大连的法轮功学员刘雅琴曾出庭作证。2001年刘雅琴未经审判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大连教养院曾多次遭受酷刑折磨,并曾亲眼目睹好几个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致死,多人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薄熙来败诉案意义深远

原告的律师助理牛顿表示,纽省高院裁定薄熙来败诉意义深远。中共控制下的中国法律系统不能给中国人民提供基本的权利保障,但在澳洲和其他自由民主国家,实现正义和公正是法庭的基本职责。通过这个案子可以鼓舞国内更多的民众寻求自己基本的人权保护。

牛顿还表示,被告薄熙来收到传票却不敢出庭或对起诉做出任何回应,正说明他也非常清楚自己积极迫害法轮功是违背法律和侵犯人权的,一旦应诉就必须接受法庭的询问和裁决。然而高官们的暂时逃避是无法逃脱正义制裁的,“今天澳洲法庭做出的薄熙来败诉判决就是很好的例证”。

当地法轮功学员表示,这次是澳洲法庭第一次对中共官员做出的败诉判决,这无疑将对后续的起诉江泽民案、张德江案、陈昭基案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此案的胜诉对中国境内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来说是个鼓舞,同时对中国境内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也是很好的警示,希望他们悬崖勒马停止参与迫害。

正义的审判必定来临

由于罪行恶劣、伤害面广,薄熙来不但在澳洲受到起诉,同时也在美国、英国、西班牙、新西兰(纽西兰)、瑞士、德国、爱尔兰、俄国、韩国等十多个国家受到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他的反人性的恶行令其到处成为不受欢迎者。

据悉,目前法轮功在世界各地共有47个起诉中共官员迫害法轮功的诉讼案,除本案被告薄熙来被判有罪外,在美国的对前北京市市长刘淇、夏德仁、赵志飞的控告案,以及在加拿大控告潘新春的诽谤案,法轮功原告都已获得胜诉判决。

原告潘宇在得知胜诉结果后表示,他感谢澳洲法院主持公道,对罪犯做出的应有判决。他认为这表明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引起全世界人民的公愤。联系近日(2007年10月22日)安徽省人大常委汪兆钧提出的“停止迫害法轮功,严惩迫害元凶”的公开呼吁,这说明公道自在人心,对人类犯下罪行的人,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

本文转自341期【新纪元周刊】“封面故事”栏目(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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