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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动部同意修法 陪产假、产检假皆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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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卫环会30日将审查《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有立委提案陪产假由3天增至5天,及新北市年初提议新增“5天产检假”,对此,劳动部表示,倾向支持且同意全部给薪,预计约有31.4万人可受惠。

劳动部长陈雄文表示,基于健保对于孕妇产检给付次数为10次(每次约半日),以及剖腹产住院给付天数为5天规定,因此,同意陪产假、产检假皆可订为5天。

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表示,他肯定劳动部愿意放宽陪产假和产检假的做法,希望劳工可以得到实质的帮助来减轻负担,也能提振国内出生率,但他也认为放宽的幅度还有加强的空间。

至于生理假部分,劳动部表示,依据现行《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女性劳工每月可请1天生理假,依病假方式给半薪,并并入病假天数计算;若病假已请满,仍可再请3天生理假,但雇主可不给薪。因此,同意立委提案放宽病假请满后,再请3天生理假部分将给半薪。◇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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