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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肉标示 台最快12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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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公告“重组肉品名标示原则”,未来除了包装、散装食品得标示为重组肉外,直接供应饮食的餐厅、小吃店、夜市摊商等,菜单必须强制标示“重组”文字,且应熟食供应。若未标示,可依《食安法》开罚3万~300万元,最快12月上路。

食药署食品组科长李婉媜说,只要不是完整的肉,除了包装明确标示“重组”或等同的文字说明,散装也须在品名上括号注明,并加注“仅供熟食”;餐厅、小吃店、夜市甚至吃到饱店家等直接供应饮食场所,应在菜单、菜名告示牌或其他明显处揭露“重组”等字样。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薛复琴说,未标示可罚3万~300万元,如虚伪、夸大不实则罚4万~400万元。

林口长庚临床毒物科主任颜宗海指出,重组肉是将很多小碎肉加入黏着剂,运用加压方式变成一大块,黏着剂中含有磷酸盐,长期吃重组肉品就会伤肾,如果肾功能不好的人或是洗肾患者,恐会造成血管钙化,也会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

他说,重组肉制程中,若不注意卫生,容易有细菌污染,吃下肚轻微症状就是急性肠胃炎,恶心、呕吐,严重点会发高烧,更严重恐怕有败血症。最后,颜宗海建议民众牛排猪排吃全熟较好。◇

责任编辑:吴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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